更新时间:2021.11.03
1、劳动者不服仲裁裁决的,应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法院起诉。 2、单位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属于一裁终局的话,则也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一般而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均可以向法院起诉,但有些劳动争议实行“一裁终局”。仲裁是指双方当事人在自愿的前提下协议将争议提交由非司法机构的仲裁员组成的仲裁庭进行裁判,并受该裁判规则约束的一种制度。
可以的。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能向法院起诉,并且需要在法定期限内起诉。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就该劳动争议事项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否则,裁决书就发生法律效力。
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十五日内向法院起诉,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算起。但以下劳动争议终局裁决只能由劳动者去提起诉讼:追索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不超过当地月最低工资标准十二个月金额的争议;因在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
仲裁以“一裁终局”为原则,当事人不服仲裁裁决的,不可以上诉。对经济仲裁裁决不服,认为裁决错误的,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超过六个月期限的,法院将不再受理审查。
对仲裁结果不服,可以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撤销裁决之后,可以再向法院起诉。如劳动仲裁,除一裁终局裁决外,可以提起诉讼,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仲裁裁决。
可以。不服仲裁裁决当事人可到法院申请撤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规定,当事人对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以外的其他劳动争议案件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
一方对仲裁法的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是对法院的判决书不服,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的规定,当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根据法律规定,劳动争议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书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即发生法律效力。这也就是说,任何一方当事人在15日内起诉的,裁决书则不产生法律效力。
仅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不能撤销仲裁裁决。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撤销: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没有仲裁协议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其他。
劳动仲裁不服,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一方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起诉又不履行仲裁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对仲裁裁决不服,可以在法定期间向人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