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3
被告人李某武,曾用名李某银,男,生于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汉族,农民,住本县城郊乡肖营村。一九九一年五月三十日因犯拐卖人口罪被南召县人民法院判刑二年,一九九三年二月七日刑满释放。一九九八年三月九日因涉嫌非法组织他人卖血被镇平县公安局刑事,
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应予立案追诉。 强迫卖血罪,是指以暴力、威胁方法强迫他人出卖血液的行为。本罪侵犯的是复杂客体,其主要客体是国家对血液的管理制度,次要客体是公共卫生以及被强迫人的人身权利。
设立非法人组织的程序包括两种: 一是设立登记,即设立非法人组织应当依法进行登记; 二是设立审批,即设立非法人组织依法经有关机关批准。 如果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经过批准才能设立某一非法人组织的,依照其规定,经批准设立。
非法组织卖血罪的追诉标准如下: (一)组织卖血三人次以上的; (二)组织卖血非法获利二千元以上的; (三)组织未成年人卖血的; (四)被组织卖血的人的血液含有艾滋病病毒、乙型肝炎病毒、丙型肝炎病毒、梅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五十二条[非法组织卖血案(刑法第三百三十三条第一款)]非法组织他人出卖血液,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组
一、什么是非法组织卖血罪非法组织卖血罪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非法组织出卖他人血液的行为。非法组织卖血罪包含以下几个构成要件:(一)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血液管理制度,同时也对公共卫生造成妨害。(
非法组织他人出售血液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的暴力、威胁方法强制他人出售血液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对他人造成伤害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四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销售劣药,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一)造成人员轻伤、重伤或者死亡的。(二)其他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情形。销售劣药,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后果特别严重的,
非法转贷罪一般是指刑法上规定的“高利转贷罪”,指的是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通过高利息的形式,转贷给他人,违法所得金额较大的行为。 根据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相关规定,行为人以转贷谋利为目的,套取金融机构的信贷资金再通过高
犯罪分子对他人犯罪行为进行揭发,经查证属实的,或者提供重要线索,使侦破其他案件的,即立功的认定标准。 立功表现包括两种情形: 把他人的犯罪行为揭发出来。犯罪人于犯罪人之间,通常对各自的犯罪行为比较了解,犯罪人在归案以后,不仅如实交代自己的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