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父母作为子女的第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对子女的财产享有法定继承权。所以,一般情况下,儿子的房产父母有继承权。儿子有遗嘱,指定由除父母之外的其他人来继承该房产的,父母不能继承该房产。
儿子的房产父母有继承权,自然人死亡,其房产则属于遗产,遗产的法定继承顺序为:第一顺序的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的继承人包括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
儿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儿媳是有份的,但是遗嘱有明确表示归个人的除外。即如果遗嘱中有明确表示房产归儿子一方所有,那么和儿媳是没有关系的;如果遗嘱中没有明确表示,那么属于双方的共同财产,归双方共同所有,夫妻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果是在双方结婚前继承
父母去世后,房产可以由遗嘱来继承,继承人要提供被继承人的遗嘱、死亡证明以及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申请继承被继承人的房产。没有遗嘱的,则按照法定继承的方式继承房产。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
如果父母生前立有遗嘱,按照遗嘱分配,如果父母去世没有立遗嘱,就按照法定继承来分配遗产。我国法律规定,遗产继承有顺序限制,第一顺位继承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因为是父母均过世,所以第一顺位继承人没有配偶,遗产由子女和父母继承。
儿子继承父母的房产,儿媳是否有份需要分情况而定: 1、儿子继承遗产,如果遗产是明确表示由儿子个人继承的财产,则属于儿子个人财产,儿媳妇没有份; 2、如果没有明确说明由儿子继承,则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儿媳妇也是有份的。 对于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
父母死亡房产继承,需要根据继承的方式进行处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处理。父母去世后,没有遗嘱的,只能按法定继承程序办理房屋产权继承过户。继承开始后,先由第一顺位的继承人继承。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父母、配偶、子女。开具被继承人的亲属关系证明,
儿子死在父母前,由这位儿子的子女,也就是被继承人的孙子、孙女代位继承,被继承人的孙子、孙女是代位继承人,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代位继承人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利继承的遗产份额,而不能继承除此以外的份额。
父母房产继承新规定许下: (1)继承必须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开始。法律规定的继承权,只是继承人享有的一种期待权,如果被继承人没有死亡,继承关系就不会发生,只有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继承权才会成为既得权; (2)继承遗产的人,必须是被继承人的合法继
父母死亡继承房产过户要求:要先到被继承人户籍所在地的派出所注销户籍,办理死亡证明;然后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再带齐房屋所有权证书、继承公证书、继承人身份证及复印件等材料到房产交易中心办理房屋过户登记。
父母的房产,其中一方去世,儿女享有继承权。婚后取得房产是夫妻共有财产,一方去世后,其中一半的份额作为其遗产发生继承效果。子女属于父母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在没有遗嘱排除继承的情况下,当然对房产有继承权。
出嫁女儿死亡的,如果没有遗嘱的,其父母可以作为第一顺位继承人,与女儿的配偶、子女一起继承遗产,各第一顺位继承人之间原则上应该平均分配。 女儿的遗产中作为夫妻共同财产的部分,应在分割一半给配偶,剩下的才可以作为女儿的遗产按遗嘱,或者由第一顺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