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7
必须连续一百八十日以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的股份,才可以书面要求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有限责任公司的监事向法院提起诉讼,在监事会或监事拒绝诉讼或者在一定期限内未诉讼的话,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百分之一以上股份的股东,才可以直接进行
行使公司股东知情权如下: 1、公司应该直接向股东发送财务会计报告或者公告财务会计报告; 2、股东有权查阅和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记录、董事会决议、监事会决议; 3、股东查阅会计账簿,公司拒绝的,必须在股东提出书面请求之日起十五日内书面答复股东
股东知情权系股东作为公司出资人享有的,对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财务状况等事宜知悉的权利。股东知情权包括以下内容: 1、查阅权,即股东查阅公司文件的权利。 2、复制权,股东复制权的对象包括: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
股东知情权纠纷主要有涉及以下知情权的纠纷: 1、查阅公司章程的权利; 2、查阅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的权利; 3、股东查阅公司财务会计报告的权利,财务会计报告之中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 股东有权查阅、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股东可以要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
股东知情权纠纷中,主要需要以下证据: 1、具有公司股东资格的证据。提供证明在持股期间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初步证据作为起诉材料。 2、股东应当提供证明已经向公司提交要求查阅会计账簿并说目的的书面申请,且自提出书面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公司未书面答复
在我国公司的股东的知情权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公司会计账簿等。且请求查阅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向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说明目的。
《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
股东强制解散公司的法定条件: 1、公司经营管理发生严重困难。 2、继续存续会使股东利益受到重大损失。 3、通过其他途径不能解决。 4、股东人数要求,公司全部股东表决权百分之十以上的股东。
股东之间转让出资不能使国有股丧失必须控股或相对控股地位,如果根据公司的情况确需非国有股控股,必须报国家有关部门审批方可。 两个以上股东主张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协商确定各自的购买比例;协商不成的,按照转让时各自的出资比例行使优先购买权。
股东知情权行使方式: 1、公司主动呈递和备置。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等文件主动备置在公司。 2、股东主动查阅。股东可对大部分文件主动查阅。 3、股东主动复制。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纪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等文件可进行复制; 4、股东向有
股东知情权的范围:根据《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知情权的范围包括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公司债券存根、股东大会会议记录、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