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一、探视权的权利主体为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的义务主体是离婚后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探视权是父母离婚后对子女的一项法定权利,没有法定理由,任何人不能予以剥夺。 二、探望权的行使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协商的内容可作为协议离婚的一部分内容
离婚后对子女探望权的行使方式:不直接抚养方与孩子定期见面;经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同意,与孩子短期生活在一起;与孩子通信、通电话、赠送物品或礼物;与孩子共同进餐。法律规定,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
探望的内容既包括见面,如直接见面,短期共同生活在一起,也包括交往,如互通书信、互通电话、赠送礼物、交换照片等。概括起来探望方式一般有两种:一是探望性探视,二是逗留性探视。探望性探望,即不与子女共同生活
根据《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第65条、第68条规定,若离婚协议书中未涉及探望权,且双方无法通过协议达成一致意见的,非直接抚养子女一方可以就探望权问题单独提起诉讼。 对于拒不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
离婚后,父母的探视权和探望权是一回事,都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配合对方使用探望权。
离婚之后当然可以探望孩子。夫妻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孩子的一方是享有探望权的,所以当然可以探望孩子。具体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 但如果探望孩子的一方存在下列情况的
离婚之后,一般情况下,继父都不享有探望未成年继子女的权利。这主要因为,探望权利在一般情况下,都属于亲生父母与亲生子女之间的亲子权利。只有满足特定条件的继父,才能够享有与亲生父母一样享有的亲子权利。具体来说,这主要是指在共同生活期间,继父与继
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有探望子女的权利。从法理上来说,探望权是基于亲权的一种派生权利,只要身份关系存在,探望权就应该是非直接抚养一方的权利。离婚孩子探视权规定如下: 1、协议离婚的,双方可以对孩子探视权的问题进行直接交谈,可以约
直接抚养未成年子女的一方,阻止另一方探望未成年子女的话,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求助。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夫妻双方离婚后,双方都仍然是子女的监护人。但是只有一方享有抚养权,能直接抚养子女。未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享有法律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