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17
一般情况下孙子女对爷爷的房产没有继承权,这是因为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法定继承第一顺位继承人包括配偶、父母、子女,第二顺位继承人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法定继承的范围并没有包括孙子女,但是如果爷爷立了遗嘱约定房产由孙子女继承的,孙子女可
再婚之后,对方带来的子女在法律中被称为继子女。一般来说,继子女都不能成为法定的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法中规定的法定第一顺位继承人,应当是被继承人的亲生子女或者养子女。但是存在例外的情况,如果继子女仍未成年,同时被继承人在生前对该名继子女尽了抚
房产继承遗嘱应当包含以下内容: 1、立遗嘱人的姓名,年龄,性别等身份信息; 2、立遗嘱人的家庭情况; 3、订立遗嘱的原因; 4、遗嘱处分的财产状况,包括房屋具体的所在位置,数量等等; 5、遗嘱受益人的姓名,性别,年龄; 6、对财产及其他事物
继承遗产分配要遵循一定的顺序。首先是按照遗赠扶养协议、遗赠继承;其次是按照遗嘱来进行继承;最后才是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法定继承先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同一顺序的各继承人之间原则上是均等分配遗产。 具体来说,继承遗产分配的规定如下: 1、按照遗
房子立了遗嘱后应当按照遗嘱上的条款进行继承处理,但遗嘱必须是有效的。如果遗嘱是无效的,那么就需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继承顺序进行继承。在我国,遗产继承的方式分为如下四种: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在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遗赠即被继承人
因为继承遗产,从而发生纠纷的话,当事人可以通过诉讼的方式来解决纠纷。具体来说,当事人应当前往被告住所地所在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向人民法院递交书面的起诉状。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原则上被继承人死亡之后,继承人之间应当本着互
在没有遗嘱的情况下,按照法定继承处理。 1、根据法律规定,配偶、子女、父母为第一顺位法定继承人,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为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位继承人继承,第二顺位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
两兄弟分户口,父母跟谁是由父母自行决定的,或者是由家庭内部自行协商确定,法律并不进行干涉和限制。如果在分户分家之前,父母本身就有独立的户口,那么就不需要加入某一方子女。但是如果父母在分户之前没有独立的户口的,那么就需要跟随子女之中的任意一方
今天和大家分享一下遗产继承纠纷如何诉讼 遗产继承纠纷起诉手续如下:打遗产官司,首先要写诉状,要有正当的诉求,有合理的事实和理由,有法律依据,这些都是决定诉讼成败的重要因素。当事人写好起诉书后,可以提交主管法院备案。当事人接到法院受理通知书后
虽然共有产权房是社会保障性住房,政府与个人共同出资,但是个人享有对共有产权房的一部分所有权。因此,对于共有产权住房的个人份额,是可以继承的。这主要依据我国民法典第1122条的规定,遗产是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因此,共有产权住房中的
孙子是可以继承爷爷的遗产的,孙子继承爷爷遗产需是代位继承,即满足爷爷没有遗赠抚养协议也没遗嘱并且爸爸先于爷爷去世的情况下才可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
在我国继承权主要分为,法定继承权和遗嘱继承权。法定继承权是基于法律的原因,法律赋予与被继承人存在亲密的自然血缘关系,或者拟制血缘关系的自然人,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遗嘱继承权是基于意识自由原则,对于具有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允许他在生前作出遗
养子女,是指公民依照相关法律规定收养的,得不到亲生父母抚养的子女,其有财产继承权。根据我国继承法的规定,法定的第一顺序继承人包括:配偶、子女、父母。这里所说的“子女”,既包括婚生子女和非婚生子女,也包括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也就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