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29
人民法院审理下列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的,可以适用简易程序: (一)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 (二)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 (三)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除前款规定以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当事人各
行政诉讼的法律适用的规定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人民法院进行行政诉讼所进行法律适用的相关规定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对行政行为是否合法进行审查;人民法院依法对行政案件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一)法定的情形。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需同时符合以下三个条件: 1、审理的案件为第一审行政案件; 2、案件事实清楚、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争议不大; 3、被诉行政行为是依法当场作出的或者案件涉及款额二千元以下的或者属于政府信息公开案件的。 (二
促进行政民主;提高行政效率;行政行为的效率取决于行政方式的适当选择、环节的合理安排、过程的科学组合,以保证行政机关活动的合理化和科学化。行政违法行为的发生大都与制度不完备、程序不健全有关;健全和完善行政程序法,不给失职与滥用职权留有余地,从
行政诉讼的基本原则是审查具体行政行为的合法性。而合法性审查的原则要求在对被诉具体行政行为审查时,必须有明确的法律规范标准,这种法律规范标准既是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依据,也称之为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对法律的适用。
是为保证人民法院正确认定案件事实,公正、及时审理民事案件,保障和便利当事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民事审判经验和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诉讼时效的规定:如果当事人未提出诉讼时效的抗辩的,人民法院不得主动释明;以及当事人在一审期间未提出诉讼时效抗辩,但在二审期间提出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一是依法解释。主要针对新行政诉讼法的具体条文,围绕审判工作中的具体应用法律问题进行解释。符合立法的目的、原则和原意。二是突出重点。对整部行政诉讼法的全面解释需要一定的实践积累,目前起草的《解释》只是针对新法规定的若干创制性的、迫切需要解决的
我国人民法院在行政诉讼中是不适用简易程序的,简易程序是指针对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后果轻微的违法行为,行政行为的相对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提起的行政诉讼适用的审理程序。诉讼时间是四十五日内审结。
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适用调解程序的方式是,只有行政赔偿和补偿及法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适用调解,遵循自愿合法原则,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一般情况下,行政案件是不适用调解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已于2017年11月13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726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2月8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