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08
买卖合同履行地按以下规定确认: a、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均不应视为合同履行地
房屋买卖合同合同履行地的认定: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照约定认定;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确定。 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
合同履行地确定有以下几个原则: 1、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未明确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合同中约定的货物到达地、到站地、验收地、安装调试地等
不同合同的履行地的确定是: 1、购销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而不是以约定的合同履行地; 2、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3、财产租赁合同、融资
1、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没有约定的,但依法可以确定的,以法律所确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3、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约定的交货地点不一致的,以实际履行地
确定合同履行地点的方式是: (1)当事人有约定的按约定; (2)合同约定不能确定的,可以协议补充; (3)无法达成协议的,可以根据合同其他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然无法确定的,依照合同标的确定。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
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应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
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可以协议补充;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履行;交付不动产的,在不动产所在地履行;其他标的,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确定居间合同履行地的方式是: 1、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 2、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合同标的确定。 居间合同的标的是劳务,因此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 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 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3、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
居间合同标的履行地为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即居间人住所地。居间合同是诺成、双务、有偿、不要式合同,因居间合同并非物的交付,其标的具有特殊性,因此属于“其他标的”,应当在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履行。
首先,买卖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依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其次,买卖合同的实际履行地点与合同中
借款合同的履行地的确认方式: 1、当事人有约定的,约定的地点为履行地; 2、当事人无约定的,由当事人协议确定; 3、协商不成的,根据合同相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确定; 4、仍不能确定的,在接受借款的一方所在地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