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0
根据《民法典》第三十一条,对监护人的确定有争议的,由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对指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有关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指定监护人。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民
离婚后,父母双方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权不变,任何一方均要履行抚养教育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夫妻离异之后,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不受影响。父母对子女的监护权是自然权利,属于亲权的一部分,与由谁抚养没有法律逻辑关系
未成年的监护人确定由未成年人的父母担任;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未成年人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经被监护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或村委会、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可担任未成年人的监护人。
丈夫成为植物人,孩子的监护人为母亲。如果孩子的母亲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根据我国民法典规定,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第一顺序是祖父母、外祖父母;第二顺序是兄、姐;第三顺序是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1、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孩子的监护权是指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
以下个人或组织可以成为未成年的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组织。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监护人是配偶;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
1、未成年人的父母是他们的监护人。 2、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或者与未成年人关系密切的、愿意承担监护责任,又经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单位或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同意
父母死亡,未成年子女的法定监护人是由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成年兄姐按顺序担任,由上述民事主体依法行使监护权;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在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之后也可以担任未成年人的法定监护人。
监护人资格确认的方式有: 1、事先未确定监护人的,可以由有监护资格的人协商确定; 2、有监护资格的人不能协商监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在其中指定诉讼中的法定代理人; 3、未成年人监护人由未成年人父亲、母亲所在单位或者未成年人居住地居民委员会、村
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以及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的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根据2021年1
可以根据下列标准进行监护人的确定: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的监护人为其配偶;配偶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父母、子女、其他近亲属等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 2、未成年的监护人为其父母;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
父母死亡,法定监护人的确定方式有协议和指定两种,前者是指有监护能力的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兄和姐、其他经过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委会、村委会或民政部门同意并且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之间协议确定监护人;后者是指因存在争议,监护人由被监护人所在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