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2
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单身证明)需要的相关证明材料: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
办理结婚证需要带的资料,具体如下: 1、男女双方的身份证; 2、男女双方户口本(集体户口的需要将集体户口第一页打印并盖章,并且将属于自己那页的集体户口带到民政局); 3、3张2寸男女双方近期合照; 4、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
申请补办结婚证需要提交下列资料: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等。当事人应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登记档案进行查证,确认属实的,就应当为当事人补发结婚证。
结婚证办理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补办结婚证需要带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
办身份证需要带户口本;异地办理需要带本人身份证及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回执单、本人户口复印件、暂住证。居民身份证由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签发。
提供当事人的离婚证明(离婚证或者离婚判决书)办理结婚登记需要的手续: 1、当事人双方身份证、户口本原件; 2、3张2寸红底双人照; 3、婚检证明(自愿); 4、离婚者需要提供离婚证或是判决书;丧偶者需提供对方的死亡证明。
如果本人没有无配偶的证明材料,那么当事人需要在开具单身证明之后才能办理结婚证,因为《婚姻登记条例》,要进行结婚登记的,需要带齐双方当事人的户口簿、身份证;当事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办理结婚证无需开单身证明,但需要提供无配偶证明。结婚证办理需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然后去男女双方其中一方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
办理结婚登记不需要单身证明,只需要出示双方身份证原件以及双方户口本,以及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如下文件。1.当事人的身份证和户口薄等身份证明。2.如果当事人已经离异的,则需提供离婚协议书或者离婚证等文件。3.如果当事人已丧偶,则需提供配偶的死亡证明或者丧偶证明等文件。4.委托办理的,应提交由当事人签名并经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被
补身份证需要提交如下资料:当事人本人户口本等。且一般需当事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申请补办,申请领取居民身份证,应当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交验居民户口簿。领取新证时,必须交回原证,由公安机关按照规定及时予以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