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可撤销合同主要是指当事人双方没有达成一致的、真实的意思表示的合同。在民法中表述为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规定在我国《合同法》第五十四条,对因重大误解、显失公平以及乘人之危的情形做出了规定。这种故意使对方在违背自己真是意思
可撤销合同丧失撤销权的情形: 1、撤销权在性质上是一种形成权,即根据撤销权人的单方面意思,可以改变当事人之间的法律关系。为确保当事人之间法律关系的稳定,特别规定撤销权因某些原因或期限而被消除; 2、撤销权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原因之
依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可撤销合同的情形,一般有5种。如下:重大误解、欺诈、胁迫、乘人之危、显失公平。以上5种情形之所以会被被认定是可撤销合同,那是因为在这些情形下,合同一般会欠缺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真实这一要件,法律赋予潜在的受损害方撤销权,
合同可撤销的八种情形:原因有重大误解、显失公平、欺诈、胁迫、乘人之危、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无权代理人以被代理人名义订立的合同,善意相对人在合同被追认之前可以行使撤销权、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
可撤销合同的情形包括: 1、合同订立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存在重大误解; 2、合同因胁迫成立; 3、合同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4、合同一方当事人乘人之危与对方订立合同的; 5、合同显失公平的。
可撤销合同的撤销情形有: 因重大误解而订立的合同。重大误解,是指误解者作出意思表示时,对涉及合同法律效果的重要事项存在着认识上的显著缺陷,使误解者的利益受到较大的损失,或者达不到误解者订立合同的目的。 2.在订立合同时显失公平的。显失公平是
合同撤销的几种情形: 1、基于重大误解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行为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2、一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受欺诈方有权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撤销。 3、第三人实施欺诈行
我国可变更可撤销的合同具体指: 1、基于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 2、一方或者第三方以欺诈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的合同; 3、一方或者第三人以胁迫手段,使对方违背真实意思订立的合同; 4、显失公平的合同。根据2021年1月1日起
可解除合同的五种情形是:发生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不能;一方当事人明示违约;一方迟延履行,致使合同履行不能;一方迟延履行,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履行;以及其他的法定的情形。
可撤销合同的除斥期间情形:重大误解的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九十日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受胁迫,自胁迫行为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当事人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没有行使撤销权;其他。
应当撤销假释的情形有: 1、再犯新罪,再犯新罪表明假释犯不致再危害社会的条件已经消失,犯罪分子还具有一定的人身危险性,因而应当撤销假释。 2、在假释考验期间发现假释犯的漏罪,并且这种漏罪是犯罪分子有意隐瞒的,足以说明其并无悔改表现,也很难认
以下情形可撤销合同: 1、当事人存在重大误解,且知道或应当知道重大误解之日起一年内可以撤销合同; 2、合同订立时存在欺诈、胁迫、显示公平等情形,受害方自知道或应当知道撤销事由后一年内可以撤销合同。
可变更合同情形具体有: 1、当事人就变更合同等事项协商一致的; 2、约定的变更事由成就,当事人提出变更合同的; 3、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导致合同履行困难的; 4、其他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