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13
1、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债权人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2、管理人通过行使追回权,使债务人财产增加,从而实现债
破产程序终结是指引起破产程序终结的法律事实。由于债务人自身情况、破产财产的状况和破产预防程序的法律构造的不同,各国破产立法关于破产程序终结原因的规定也有所不同。破产程序的终结,可能意味着破产程序预期目标的实现,也可能意味着预期目标的不能实现
破产程序中的行使原则如下: 1、破产案件受理后,除行使权利外,还必须向人民法院申报债权; 2、破产宣告后,别除人行使别除权的,应当向清算组提出,经清算组审查批准,由清算组清偿债权; 3、清算组在未确定应得赔偿金额的情况下,应单独提取并存款。
破产程序中的追回权: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追回权的
破产程序中的追回权: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追回权的
根据《破产法》第三十六条债务人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利用职权从企业获取的非正常收入和侵占的企业财产,管理人应当追回。管理人享有以下财产追回权:(1)因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或者第三十三条规定
破产追回权,是指为满足债权人最大比例的清偿要求而设置的,由破产管理人对债务人在破产程序开始前一定期限内所为的有损债权人利益的无效行为通过人民法院进行否认并追回所转移的财产的权利。
债权人申报债权的程序是: 1、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申请受理时视为到期。附利息的债权自破产申请受理时起停止计息。 2、附条件、附期限的债权和诉讼、仲裁未决的债权,债权人可以申报。 3、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以及法律、
如果公司不能够偿还债务的,那么公司,窄裙人均可以申请破产。债权人申请公司破产的程序如下:(1)由债权人向人民法院提交破产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法院收到申请之后会通知债务人;(2)如果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的,那么就要指定管理人。指定管理人之后要
变更抚养权的程序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父母协议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况,在办理时,双方必须提交相关材料,比如申请人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离婚证、离婚协议等等。 另一种是通过诉讼请求法院进行裁决变更。 一方要求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有下列之一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