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9
去民政局申请登记离婚是有冷静期的。法律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三十日内的期限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关于“冷静期”民法典的规定如下: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后,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婚姻登记机关审查通过,给予双方三十天反悔期限,若不领取离婚证的,视为撤销离婚申请,若领取离婚证的,双方婚姻关系解除的一种法律
离婚冷静期的时间是三十天。根据法律规定,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应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1、离婚冷静期是三十日。 2、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3、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
离婚法律新规冷静期是指协议离婚的必经程序期间,夫妻双方自愿协议离婚的,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后,双方再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的才能办理离婚登记。
1、离婚冷静期于1月1日起实施,已生效。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是否继续离婚。 我国《民法典》离婚冷静期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
民法典中增加了对于夫妻双方离婚冷静期的规定。离婚冷静期是适用于双方通过协议离婚的方式离婚的情形。双方打算协议离婚的,应当首先准备好离婚协议,结婚证,身份证等材料,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的申请之日起的30日内如果有任何一
2022离婚新规定冷静期是三十天。具体规定如下: 1、夫妻双方当事人依法申请离婚登记后,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2、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在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
民法典中规定离婚冷静期为三十天。其具体内容是指:夫妻双方签订书面离婚协议,自愿离婚,并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之后,在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的三十天内,夫妻中有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若在该三十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