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法院强制执行期限多长时间要视具体情况而定: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限的
行政强制执行由法律设定。法律没有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的,作出行政决定的行政机关应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此规定要求行政机关的自行强制执行必须由法律设定,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机关强制执行,因此此规定限缩了行政强制法实施前授权
法院强制执行的程序时间是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后十日内发出执行通知,如果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法律不允许强制执行的财产主要包括: 1、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所必需的生活费用; 2、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生活所必需的物品; 3、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完成义务教育所必需的物品; 4、未公开的发明或者未发表的著作; 5、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
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协助执行的责任。
依据我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一般需要6个月的时间。如果人民法院超过6个月还没执行强制执行工作的的,那么申请人可以向改人民法院的上级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让本院执行或者
税务处罚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依法可以由人民法院强制执行,但是必须要有可执行的内容,而且已经生效,税务机关通常情况进行的行政处罚,都是有执行的内容的。当事人对税务机关的处罚决定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的,作出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期限为六个月,从执行案件立案之日起计算。人民法院自收到申请执行书之日起超过六个月未执行的,申请执行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上一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可以责令原人民法院在一定期限内执行,也可以决定由本院执行或者指令
法院强制执行的时间: 1、被执行人有财产可供执行的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执结;非诉执行案件一般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执结。但中止执行的期间应当扣除。 2、有特殊情况须延长执行期限的,应当报请本院院长或副院长批准。申请延长执行期
行政强制执行的时间限制:如果行政机关有强制执行权力的,可以在行政决定的履行期限后立即执行;如果行政机关没有强制执行权力,则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也不履行的,行政机关可在上述期限届满后的三个月内依法请求法院执行。
法院强制执行的上门规定包括: (1)法院执行立案后,法院应在6个月内采取执行措施,如果法院在6个月内不采取强制执行措施,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提级执行; (2)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并隐匿财产的,人民法院有权发出搜查令,对被执行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