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没有结婚证想办理离婚的,可以先到民政局补领结婚证,然后再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没有结婚证想离婚可以分为两种情况: 1、男女双方当事人属于同居生活,没有去民政局办理相关的登记手续。一般会告知其可以补办结婚登记后再申请离婚或者不补办结婚登记的则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2、男方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结婚证丢失。双方可以
结婚了但结婚证没了想离婚的,需要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在去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平
没领结婚证是不能办理离婚手续的。要想离婚,应先去婚姻登记部门补办结婚登记。两人的关系属于同居关系,可自行协商解除,在同居关系存续期间获得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二人可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法院依法判决。
没有办结婚证,不存在离婚这一说法,没有办结婚证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对于同居期间的财产,可由双方协商分割,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请求分割共有财产。我国法律规定,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男女双方没有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婚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的问题,双方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即可。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男女双方同居且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则按事实婚姻处理,双方可以通过诉讼方式
没有结婚证了,若是遗失导致的,可以协议离婚。当事人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应当书面声明遗失,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当事人也可以补领结婚证。
想离婚没有结婚证,大致有三种情况,一是,当时没有办理结婚登记因而没有结婚证;二是,办理了结婚登记,但结婚证丢失;三是,结婚证被另一方藏匿。 一、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1994年2月1
没有结婚证想办理离婚的,可以先到民政局补领结婚证,然后再离婚。根据《婚姻登记条例》,结婚证、离婚证遗失或者损毁的,当事人可以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婚姻登记机关对当事人的婚姻
没有结婚证的,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办理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