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2
办理离婚没有结婚证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前就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诉讼离婚;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后符合结婚实质要件,需要补办结婚证登记,然后再进行离婚。如果是因为丢失结婚证的,需要补办结婚证后再进行离婚。
结婚了但结婚证没了想离婚的,需要先持户口簿、身份证向原办理婚姻登记的机关或者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申请补领,然后在去办理离婚手续;或者可以到婚姻登记机关出具婚姻状况证明,然后再办理离婚手续。如果仅有一方的结婚证丢失的,可以平
因为没有办理结婚登记而无法提供结婚证的,又可分为两种情况,一种是同居的时间发生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 按事实婚姻处理,这种情况除非双方愿意补办结婚登记,否则只能到人民法院起诉,不能到婚姻登记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另一种是同居的时
没有结婚证离婚,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可以起诉办理离婚。如果是实施以后的,只能由男女双方协商解除。
按照法律规定,结婚的法律标志是领结婚证,即法律婚。而没领结婚证,确实又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并且客观上周边群众也认为双方是夫妻的; 往往双方还生育有小孩,这种情况是非婚同居关系。即不是合法的夫妻,是不能离婚的。因为既然不是法律上的夫妻,自然也
没有办结婚证不用离婚。当事人没有办理结婚证的,由于没有形成合法有效的夫妻关系,所以不存在离婚问题,当事人可以直接自行解除同居关系。如果对同居期间的任何纠纷有矛盾的又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2、如果是在1994
未领取结婚证而以夫妻名义共同生活的男女,要离婚的,应当分两种情况区别对待: 1、如果是在1994年2月1日《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实施前结的婚,男女双方已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事实婚姻合法,受法律保护,应该按正常的离婚程序进行。 2、如果是在19
离婚没有结婚证,如果男女双方在是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前,已经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按事实婚姻处理。如果是实施以后的,补办结婚登记了才能办理离婚手续。
处理方式如下: 一、形成事实婚姻没有结婚证的,去法院起诉离婚。 二、结婚证丢失且对方愿意配合补办结婚证的,去民政局办理离婚登记,然后办理协议离婚。 三、没有结婚证对方又不配合补办结婚证的,一方可以持户口本、身份证去原婚姻登记机关要求出具婚姻
离婚证没有了对结婚并无影响,结婚不需要离婚证,只要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无配偶证明;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声明。无配偶证明可以向有关部门申请,不是必须要离婚证。 如果有法院已经生效的判决书,可以拿着《判决书》以及法
1、申请办理离婚登记的当事人中有一本结婚证丢失的,当事人要提供一份关于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婚姻登记机关可以根据另一本结婚证办理离婚登记 2、如果两本结婚证都丢失了,当事人除了要提供结婚证遗失的书面声明还要有加盖查档专用章的结婚登记档案复印
首先要肯定的是离婚再结婚需要离婚证。如果是离婚后的双方想要复婚就需要离婚证,如果不是离婚后的双方复婚,而是离婚的一方和其他人结婚,也需要带离婚证证明你是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