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0
法院判决离婚后不需要去民政局办理手续。我国法律规定了在法院办理判决或调解离婚的,不须再到民政部门办理登记离婚,已经生效的离婚判决书同离婚证在夫妻关系解除上有相同的证明效果。
在婚姻登记处办理。登记离婚程序如下: 1、双方就财产分割、子女抚养等问题达成一致,并以书面形式写成离婚协议书。 2、双方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登记。 3、经过30日的离婚冷静期没有撤回申请的,经婚姻登记机关查明为自愿离婚的,发给离婚证。
不管是协议离婚还是选择诉讼的方式进行离婚,结婚证是离婚程序中必不可少的一项证件,如果结婚证丢失可以到相关部门进行补办,或者是到民政局开具婚姻状况证明。
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办理离婚登记的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
一、离婚登记提交的证件材料 l、本人常住户口簿、居民身份证。 2、双方的结婚证。 3、双方当事人的离婚协议书。 4、双方当事人各提交2张2寸单人近期半身免冠彩色照片。 二、离婚登记的程序 1、离婚的男
不能在民政局办理离婚的情况有: 1、没有达到法定年龄。男性没满22周岁,女性没满20周岁; 2、男女双方结婚不是自愿的; 3、男女双方是直系血亲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4、有法律禁止结婚的疾病; 5、双
去民政局打结婚证需要带以下证件: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无配偶以及与对方当事人没有直系血亲和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的签字声明。
出现以下几种情况,民政局将不办理离婚手续: 1.男方双方中一方要求离婚,另一方不同意的,则要求离婚的当事人只可以至法院提起起诉; 2.男女双方要求离婚,但对于子女的抚养问题、夫妻共同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没有达成协议的,当事人只可以通过诉讼
离婚协议书 需要民政局盖章吗 离婚协议书由夫妻双方自行订立,不需要民政局盖章。首先,离婚协议书的开头要写明当事人双方的身份信息,主要包括姓名、性别、民族、身份证号码、户口所在地等。其次,离婚协议书的主体内容应当包含当事人双方对于夫妻共同财产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离婚分为起诉离婚和协议离婚两种途径。在协议离婚中,夫妻双方需依法办理离婚证,而办理离婚证需使用的材料主要包括: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离婚协议书,和夫妻双方各三张二寸蓝底或白底的单人证件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