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26
预期可得利益索赔的法律依据是,因发包人或者承包人不履行或者不适当履行施工合同而无法实现或者取得的财产增值利益,承包人或者发包人向违约方提出的赔偿损失主张。当事人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损失赔偿金额应当相当
夫妻离婚的依据条件有: (1)重婚或配偶与他人同居; (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3)赌博、吸毒等坏习惯; (4)因感情不和而分居两年; (5)其他情况导致夫妻关系破裂。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发生工伤事故或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赔偿标准主要是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五章的规定,除了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康复治疗费等赔偿,条例中规定了不同额度的赔偿,主要根据工伤伤残鉴定结果确定每个月的伤残津贴及一次性支付的伤残补助金。并规定如果伤残津贴
可以进行工期索赔的规定是:如果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期暂停或超过期限的,则承包人可顺延工期并要求赔偿;如果因施工的原因致使工期延长的,发包人可要求施工人返工、改建和赔偿。
索赔建设工程时需要证明索赔事项的发生、索赔存在的依据;施工单位已按规定程序提出索赔、工程实际损失。工程索赔的证据有: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付收款凭证;
误工费的索赔证据如下: 1、误工日期证明。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2、收入证明: (1)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由单位出具因为交通事故误工减少收入的证明。
工期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
工期索赔的成立,应该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 (1)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 (2)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按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 (3)承包人按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
工程反索赔是指发包人向承包人提出的索赔。根据建设工程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于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不能按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监理人同意的延长工期竣工,或者由于承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的质量标准的,发包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违约
计算工期延误索赔的依据有: 1、工期延误索赔可按合同约定进行,合同中没有约定的,可以根据实际损失进行赔偿; 2、根据相关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违约时,应当根据违约情况向对方支付一定数额的违约金,也可以约定违约造成的损失赔偿的计算方法。约定
1.招标文件、施工合同文本及附件、补充协议等;2.双方往来的信件及各种会议,会谈纪要;3.施工进度计划和实际施工进度记录;4.气象资料、工程检查验收报告和各种技术鉴定报告等。
工程索赔的依据:建筑公司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