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06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传播淫秽物品治安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出售、出租淫秽的书刊、图片、影片、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利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以及其他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息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三千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
向他人传播三百至道六百人次以上的淫秽物品可以追诉给予处罚。制作、复制、出版、贩卖、传播淫秽电影、表演、动画等视频文件二十个以上的,音频文件一百个以上的,电子刊物、图片、文章、短信息等二百件以上的,电子信息,实际被点击数达到一万次以上的,按照
传播污秽物品的取证方式: 1、现场检查是对犯罪嫌疑人传播淫秽物品的现场进行检查登记; 2、询问记录犯罪嫌疑人的相关犯罪活动; 3、对易丢失的淫秽物品证据,先登记保存; 4、拍照,录音,录像; 5、抽样取证; 6、鉴定; 7、复印,抄录。 传
是的,有证据认定为传播淫秽物品的,可以处罚。《传播淫秽物品治安处罚法》规定,制作、运输、复制、销售、出租淫秽书籍、期刊、图片、电影、音像制品等淫秽物品,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电话等通讯工具传播淫秽信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构成要件有: 1、主体是具有完全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或单位; 2、客体是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 3、主观上是故意; 4、客观上表现为行为人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录像带、录音带、图片
根据规定治安处罚法传播谣言属于行政违法行为,也可称治安违法行为。捏造事实散布谣言的行为侵犯的法益是社会公共秩序,扰乱了社会公共秩序,情节严重的触犯刑法,要追究刑事责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如
传播淫秽物品罪,是指不以牟利为目的,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行为。 依照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的规定,犯传播淫秽物品罪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我国刑法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规定: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本罪的对象包括各种淫秽物品,如各种淫秽的书刊、报纸
非法传播淫秽物品罪,指的是行为人通过传播淫秽的影片、书籍、音像资料、图片、淫秽的玩具、娱乐用品、生活用品或其他淫秽物品,扰乱国家对淫秽物品的管理秩序,且危害到广大人民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或者青少年的身心健康发展。 根据《刑法》的有关规定,行
传播淫秽物品罪的追诉时效为十五年。我国刑法规定了犯罪的追诉时效期限,如果最高法定刑不超过五年有期徒刑的,则经过五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如果法定的最高刑罚在五年以上不超过十年的,则经过十年追诉时效期限届满;法定的最高刑罚是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