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30
债权人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应当向债务人住所地的法院申请,根据法律规定企业破产的案件由债务人住所地的人民法院管辖,当企业不能清偿到期债务,且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务人可以提出破产申请。
债权人申报破产债权应在收到通知后30日内、未收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一并说明债权的数额和有无财产担保,提交有关证明材料。逾期未申报债权的,视为自动放弃。
人民法院宣告企业破产的裁定,自宣告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破产宣告的法律后果是: 1、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 2、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
债务人自破产宣告之日起停止生产经营活动。为债权人利益确有必要继续生产经营的,须经人民法院许可。破产企业从破产宣告之日起,即丧失对自己财产的管理权和处分权,其全部财产由清算组接管。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受理时限为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7日内。从债务人接到人民法院所送达的破产申请通知之日起7日内为债务人对破产申请的异议期。债务人有异议的,必须在异议期内提出。
债权人是享有破产申请权的。 有权申请公司破产的主体有:债务人、债权人、占出资额10%以上的出资人(限破产重整),负有清算责任的人,金融机构破产的,其申请主体为金融机构的监管部门。 法律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
提出破产申请的债权人的请求权包括的内容如下: 1、具有给付内容; 2、可强制执行; 3、为已到期的请求权。 根据《企业破产法》第七条第二款的规定,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 第十条第
法定代表人有官司的,公司一般不可以因此申请破产。根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法定代表人有官司不是公司申请破产的原因,只有当公司不能清偿到期的债务或者企业明显缺乏清偿的能力时,才可以申请破产。破产,是指债务人因为不能偿债或者资不抵债时,由债权人或
债务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破产清算的申请。 不能清偿,是指债务人对请求偿还的到期债务,因丧失清偿能力而无法偿还的客观财产状况,也称不能支付或支付不能。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应向法院提交下列材料: (1)债权发生
债权人有权申请公司破产,应当提供债务人到期未清偿的证据。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法院经过实际审查后认为确实符合破产条件的才会宣告破产。法院宣告破产前,债务人是可以申请重整的。
债权人有权申请债务人破产,如果企业法人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缺乏清偿能力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对债务人进行重整或者破产清算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