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3.18
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编配用途罪可构成犯罪,擅自改变武器装备的编配用途,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造成特别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倒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有: 1、客体要件,侵犯的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2、客观要件,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武器装备的行为; 3、主体要件,只能是具有军籍的学员以及执行军事任务的人员; 4、主观要件为故意。
破坏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 1、破坏武器装备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但不包括单位;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侵害的客体是部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制度; 4、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
刑法中规定抢夺武器装备罪量刑标准为: 1、犯本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2、抢夺重要或者多件武器装备的,抢夺军用物资数额巨大的,战时抢夺武器装备、军用物资罪的,处5到10年有期徒刑; 3、抢夺多件重要武器装备或者大量武器装备的等,
对于犯倒卖武器装备罪的人,法院的判罚标准是: 1、触犯本罪的,法院一般判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2、倒卖武器装备的数量较大或存在特别严重情节的,法院应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抢夺罪的处罚: (1)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百元至二千元以上的,为数额较大,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抢夺公私财物价值人民币五千元至二万元以上的,为数额巨大,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
遗失武器装备,如果不及时报告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构成遗失武器装备罪,是会被判刑的。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其他严重情节”,是指遗失的武器装备被敌人或境外的机构、组织和人员利用,造成恶劣影响的;遗失的武器装备因未能及时报告而流散
1、客体是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2、客观方面表现为违反武器装备规定,非法出卖、转让军队武器装备的行为。 3、主体为特殊主体。即本罪适用于申国人民解放军的现役军官、文职干部、士兵及具有军籍的学员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现役警官、文职干部
倒卖武器装备罪的犯罪构成如下: 1、犯罪主体为特殊主体,即刑法上的军职人员; 2、主观方面由故意构成; 3、犯罪客体是国家对武器装备的管理、使用制度; 4、客观方面由非法将军队的武器装备出卖或者转让给他人的行为构成。
破坏武器装备罪需要的犯罪构成: 1.主体要件。本罪的主体是特殊主体,是军职人员。 2.主观要件。本罪在主观方面只能出于故意。 3.客体要件。本罪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制度。 4.客观要件。本罪在客观方面上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
破坏武器装备罪的罪名特征: 1、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并具有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 2、客观方面表现为破坏武器装备的行为。 3、侵犯的客体是部队战斗力的物质保障制度。
抢夺罪多次抢夺这样处罚: 1、如果是多次抢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如果抢夺的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3、如果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