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05
已经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可以随意更改,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不服,可以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申请复核,30天之内会出复核结果,但复核结果并不一定会改变。
交通事故当事人不可以改变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的是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进行认定,当事人不能私自改变。
交通事故认定书是《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一种证据,是不可以更改的,如果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在实践操作中,很少会发生上级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撤销交通事故认
是否能更改:交警作出的责任认定书只有在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经审查认为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确实充分、责任划分不公正、或者调查及认定违反法定程序的,应当作出复核结论,责令原办案单位重新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出具后,是不能变更的,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
交通事故当事人不能改变责任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根据当事人的行为确定道路交通事故的作用和过错的严重程度,当事人不得擅自改变。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能更改,对交通事故认定书内容的真实性有怀疑,可以提请复核。申请复核的流程具体如下: 1、当事人如果对交警作出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不服,是可以通过自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其上一级公安交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的相关规定,针对案情较为简单的交通事故,公安的交通管理部门需在接到报警后进行现场勘查,并在10天内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按期较为复杂的、且需要对事故现场、车速、或者尸体进行检验和鉴定的,则需
交通事故认定书作出的时间根据交通事故的具体情节严重而定。具体情形如下: 1、事实简单、责任清楚的交通事故,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 2、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