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8.22
办理合同公证手续: 一、合同当事人向公证机关提出处理公正请求,填写公证请求书,供给有关资料。公证机关要根据当事人的请求,作出是否承受处理的决议。 二、公证机关公证员对当事人进行问讯,检查相关资料,检查公证目标的真实性,合法性。 三、出具公证
1、居住在出租房屋的流动人口:租住房屋符合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须持有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照片、房管部门办理的租赁登记备案手续和租赁合同进行申请办理。租住房屋不符合房管部门办理租赁登记备案条件的,须持有申领人居民身份证、申领人
1.本人的居民身份证或者户口本(复印件也行) 2.居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 注:居住地住址证明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明文件、购房合同或者房屋出租人、用人单位、就读学校出具的住宿证明等; 就业证明包括工商营业执照、劳动合同、用人
需持有以下证件: 1、持有本人居民身份证; 2、在本市有合法的居住场所(如:承租的房屋必须具有《房屋租赁治安许可证》等); 3、有正当的务工、经商理由。
需要的证件如下: 一、申办人的户口本、身份证等有效身份证明; 二、申领人年龄为18周岁至49周岁的,其本人户籍所在地发放的婚育状况证明; 三、确定居住一个月以上的住所证明,包括自有房屋产权证明、房屋租赁合同登记备案证明、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入
1.居民身份证或原籍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暂住在出租房内的,还应提交房屋合法出租手续或协议,证件地址与办证人实际暂住地址不一致的,户(房)主应注明办证人的实际居
办理暂住证需要什么材料应持以下证件证明材料到暂住地派出所办理手续:1.居民身份证或者原籍乡以上人民政府或者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2.暂住在本市居(农)户内或出租房内的,应提交户(房)主的户口簿或身份证(复印件即可),证件地址与暂住人口实际居
办理暂住证的要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
办理暂住证的要到暂住地辖区公安派出所或指定地点申办暂住证。暂住在出租房屋的,由房主携带租赁合同,带领其到暂住地公安派出所申领暂住证。 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通过后开具回执。
申请购房贷款需要的手续有: 1、签订房屋买卖合同; 2、提交申请; 3、资料审查; 4、签订借款合同; 5、发放贷款。 申请房贷需要满足的条件有: (一)借款人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 (二
以下项目可以办理临时用地手续:(1)工程建设施工临时用地,包括工程建设施工中设施的临时搅拌站、预制场、材料堆场,施工道路和其他临时工棚用地,工程建设过程中弃用土地,架设地上线路、铺设地下管线和其他地下工程所需临时使用的土地;(2)工程勘察、
暂住证一般提前一个月续办。持证人应当向暂住地公安派出所或者受公安机关委托的社区服务机构提交原暂住证、本人居民身份证、本人相片以及暂住地住址、就业、就读等证明材料,审核一致后申领新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