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21
只有在人民法院审查认为债务人已具备破产宣告的条件时,才依法宣告破产,也正是从破产宣告时开始,人民法院所受理的破产案件才是真正进入了实质性的破产程序,也就是破产清算程序。
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债务时,债权人主张未缴出资股东,以及公司设立时的其他股东或者发起人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依法予以支持。
1、成立清算组; 2、通知债权人申报债权; 3、召开债权人会议; 4、确认破产财产; 5、确认破产债权; 6、拨付破产费用; 7、破产财产清偿顺序; 8、破产清算的结束; 9、登报声明。
虽然各种各样的新兴企业如雨后春笋般不断发展壮大,也有越来越多的企业经受不住时间的考验,纷纷倒闭、退市。企业倒闭面临的最大一个问题就是企业的破产清算。 破产清算是指宣告股份有限公司破产以后,由清算组接管
破产清算程序是: 1、公司破产后15天内成立清算组; 清算组通知申报债权,核算财产和债务,并制定清算计划; 三、报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后,执行清算计划,按照法定程序清偿债务。
1、拍卖价款先减去如下费用。 第一百一十三条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一)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应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
解散清算和前破产清算进行转换的条件是公司资产是否足以清偿全部债务,在公司财产超过债务时,解散清算自得顺利进行,而公司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启动破产清算程序。
按照我国当前的法律规定,企业法人没办法还清到期债务,并且资产不能够清偿全部债务或者明显没有清偿能力的,可以向债务人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启动破产程序。 向法院申请破产清算,有两种方式,一是企业申请破产,二是债权人申请破产清算。 债权人或债务人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的相关规定可知,没有经过人民法院的审理,公司本身不能进入破产程序。所以,企业破产后要进行清算,首先需要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向法院申请破产。同时,债权人或者债务人应在破产申请书中,载明申明目的、申请的事实与理由等必
破产财产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额清偿要求的,按比例分配。破产费用包括:破产案件的诉讼费用;管理、变价和分配债务人财产的费用;管理人执行职务的费用、报酬和聘用工作人员的费用。共益债务是指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