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1.11.04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单位在劳动者具有以下情形时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被证明不符合其转正条件的;严重违纪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犯罪后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等。
劳动合同逾期单位可以单方终止,但应当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逾期未终止同时未订立劳动合同满1个月但不满1年的,用人单位应当自第2个月起向劳动者支付双倍工资。
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况:与员工已经协商达成一致的;员工没有通过其试用期的考核的;员工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或者犯罪后被依法判刑的等。
单位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如果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决定解约;或者劳动者具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或者实施胁迫等行为导致合同无效等情形的,单位也可以依法与劳动者解约。
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第十六条:“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不合格且不同意调整工作岗位,或者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不合格的,事业单位提前30日书面通知,可以解除聘用合同。”规定的,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劳动合同未解除可以入职新单位,法律并不禁止劳动者建立双重劳动关系,前提是前单位同意,后单位知晓。前单位不同意的经提出拒不改正的,或者对完成前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的,前单位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劳动者赔偿损失,而后单位需要对赔偿损失承担连
不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明确规定,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所以,职工医疗期内单位是不能解除劳动合同的。
职工生病时,单位一般也是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的。但是在劳动者无其他过错的情况下应支付经济补偿。如果职工患有的是职业病或者生病正处在医疗期,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其劳动合同,否则应支付经济赔偿。
对孕期内女职工建立了特殊的职业保障机制,规定女职工在孕期内,用人单位不得通过提前三十日书面形式告知或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也不能通过经济性裁员的方式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