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3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五十三条的规定,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的抵押条件如下: 1、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的农村土地; 2、依法登记取得权属证书。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三百九十九条的规定,下列财产不得抵押: (一)土地所有权
土地使用权摊销的原则是:企业取得的土地使用权通常确认为无形资产,自行开发建造厂房等建筑物相关的土地使用权与建筑物应当分别进行处理。外购土地及建筑物支付的价款应当在建筑物与土地使用权之间进行分配,作为无形资产单独核算,按要求计提摊销。
集体土地使用证在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办理。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由土地使用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
集体土地使用权出售的有关规定有: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合并等原因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的除外。村民委员会负责并向村民会议报告。村民会议每年审议村民委
集体土地使用权划拨经国家规定的范围: 1、国家机关用地。它是行使国家职能的各种机关用地的总称,具体包括各级权力机关、国家行政机关、国家审判机关、国家检察机关和国家军事机关用地。 2、军事用地。它是指符合《中华人平易近共和国军事举措措施保护法
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主要形式:宅基地,公民对其在农村依法所有的房屋的宅基地,享有使用权;自留土地,自留地、自留山是农业合作化以后集体分配给社员长期使用的土地等等。
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由财政部负责解释,实施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制定并报财政部备案。土地使用税实施细则自1988年11月1日起施行,各地制定的土地使用费办法同时停止执行。
土地使用权收储有以下两个原则,土地收储工作坚持政府主导、统一计划、规划先行的原则;在征收补偿工作中,坚持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土地收储是指国家土地储备机构动用国家优先购买权力,对流入土地市场的土地使用权进行购买,通过土地整理后
土地使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土地面积为计税依据,土地使用税每平方米年税额最低大城市0.6元,最高30元,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工矿区范围内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均应缴纳土地使用税。
目前,并没有关于执行共有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但是关于执行土地使用权的相关规定如下: 《关于依法规范人民法院执行和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协助执行若干问题的通知》第九条规定,对国土资源、房地产管理部门已经受理被执行人转让土地使用权、房屋的过户
土地使用年限:住宅为70年;经济适用房的使用年限为50年;工业用地50年;教育、文化、体育、卫生等公益事业性土地使用年限为50年;商业、旅游、娱乐用地40年;综合或者其他用地50年。
集体所有土地行使所有权如下: 1、村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集体或村委会代表行使; 2、村内两个以上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村内各该集体或村民小组代表行使; 3、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乡镇集体代表行使。
农村集体用地土地使用权能执行转让的可能性不大,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不得出让、转让或者出租用于非农业建设,但是,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并依法取得建设用地的企业,因破产、兼并等情形致使土地使用权依法转移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