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永久抗辩权又叫消灭抗辩权、毁灭抗辩权,是指抗辩权的行使可以永远拒绝相对人的请求权的效力。 在诉讼上表现为可使原告的起诉受到驳回的判决。比如时效完成抗辩权。 引发永久抗辩权的原因有: 1、不可抗力:不可抗力,是指由于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
合同抗辩权有以下三种类型: 1、先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先履行一方没有履行,后履行一方可以拒绝履行; 2、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在一方没有履行时,另一方也可以拒绝履行; 3、不安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先一
民法上的抗辩权包括以下: 一、诉讼时效抗辩权; 二、先诉抗辩权; 三、不安抗辩权; 四、顺序履行抗辩权; 五、同时履行抗辩权。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应当同时履行。一方在对方履行之前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
行使抗辩权的方式分别有:同时履行抗辩权是双务合同的当事人应同时履行义务的,一方在对方未履行前,有权拒绝对方请求自己履行合同的权利;先履行抗辩权是当事人互负债务,有先后履行顺序,先履行一方示履行的,后履行一方有权拒绝其履行要求;法定其他方式。
合同履行抗辩权,是指合同义务人阻止对方当事人请求权的权利,主要类型包括有同时履行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同时履行抗辩权是指当事人互负债务,没有先后履行顺序的同时履行抗辩权。法律其他规定等。
取保候审的保证人的义务有: 1、监督被保证人遵守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 2、发现被保证人可能发生或者已经发生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及时向执行机关报告。 被保证人有违反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一条规定的行为,保证人未履行保证
共同承担保证责任的方式可分为两种情况。 一、共同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担保责任,即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在合同中约定保证份额的,保证人按照合同约定的份额承担保证责任,保证人不承担连带责任; 二、共同保证人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如果在保证合同保证期间债权人与债务人未经保证人同意变更主合同,而且保证人完全不知情的情况下,保证人是免责的。 但是作为保证人,在进行担保最好与债务人和债权人签订好免责条约,以免出现了责任保证人来承担。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来承担保证责任;如果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先履行抗辩权和后履行的区别: 一、概念不同。 1、后履行抗辩权,是指在没有履行顺序的双务合同中,当事人一方在当事人另一方未为对待给付以前,有权拒绝先为给付的权利。 2、先履行抗辩权,本质上是对先期违约的抗辩。 二、构成要件不同。 (一)后履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一般有下列内容: 1、行为人从事了民事违法行为; 2、造成了他人财产或人身损害的事实; 3、违法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具有因果关系; 4、行为人主观上有故意或过失的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