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3.04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由这些因素确定: 1、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2、侵权的手段; 3、造成的后果; 4、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5、当地的生活水平。
一般性的交通事故是没有精神损失费的,只有在涉及到人员死亡或伤残的情况下才有,而且这种情况通常还要到法院起诉后,法院出具的判决书才会有。偶尔在交警的调解当中也有,但这种情况极少。
对于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事故责任人和保险公司都有义务进行赔付,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给予赔付,但是实际上在商业险中大多数都有约定精神损害不赔,所以一般情况认为商业险的保险责任范围是不包括精神损失赔偿的。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原则如下: 1.普遍与特殊关系原则。 2.坚持社会信任原则。 3.公平合理原则。 4.适当补偿、限制原则。由于精神损害是一种无形损害,很难用物质尺度来衡量其不含直接物质损失内容的相应价值,只能是适当补偿受害人所受到的精
由肇事者进行赔偿。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由以下因素确定: (一)侵人的过错程度,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二)侵权行为的目的、方式、场合等具体情节; (三)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四)侵权人的获利情况; (五)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 (六)受理诉
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精神损失费。交通事故精神损失费赔偿如下:十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2000-3000元到七级伤残的,以3000为基数,每增加一级,精神抚慰金增加2000—3000元级伤残的精神抚慰金15000-20000元到二级伤残,以2000
交通事故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赔偿标准根据以下因素来确定的: 1、当地的生活水平; 2、侵权人的经济状况; 3、侵权人的过错程度; 4、造成的后果; 5、侵权的手段等因素。
道路交通事故中精神损害抚慰金赔偿的范围: (1)侵害身体权; (2)侵害健康权; (3)侵害生命权。侵害生命权的后果,在于直接受害人死亡和其近亲属的丧失。因此,不法侵害他人致死者,受害人之父母、子女及配偶等近亲属所受精神上之痛苦和精神创伤,
交通事故如果确实给受害人造成严重精神损害的,则应当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如果造成受害者死亡的,则应当赔偿死者家属精神损害抚慰金。 精神损害抚慰金是指受害人或者死者近亲属因受害人的生命权、健康权、名誉权、人格自由权等人格权利益遭受不法侵害而导致
交通事故精神抚慰金赔偿标准的确定: 1、侵权行为所造成的后果; 2、侵权人的过错程度及侵害的手段、场合、行为方式等; 3、最高赔偿限额因素; 4、双方责任因素; 5、受诉法院所在地平均生活水平; 6、侵权人承担责任的经济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