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30
我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条规定: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可以要求公安机关提供法庭审判所必须的证据材料。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对于补充侦查的案件,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侦查以两
刑事案件退回侦查的话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毕,然后再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会一并把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及犯罪嫌疑人本身全部都退还给公安机关。
检察院退侦一般来说是好事。因为一般只有在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退侦。那么检察院退侦意思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另一方面,退侦意味着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给当事人争取足够的减刑或者辩护准备时间。因此补充侦
检察院退侦一般来说是好事。因为一般只有在犯罪证据不足,或者犯罪事实不能认定的情况下才会出现退侦。那么检察院退侦意思就是案卷退回公安补充侦查。另一方面,退侦意味着可以有更多的时间进行调查取证,给当事人争取足够的减刑或者辩护准备时间。因此补充侦
刑事案件退回侦查的话公安机关应当在一个月以内侦查完毕,然后再把案件移交到检察院,退回补充侦查的案件人民检察院会一并把刑事案件的卷宗材料及犯罪嫌疑人本身全部都退还给公安机关。
关于刑事案件,法院判决完的时间:要看是自诉案件还是公诉案件,要看是普通程序审判还是简易程序审判、要看是一审案件还是二审案件。一审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法院应在受理后二个月以内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三个月。对于可能判处死刑的案件或者附带民事诉讼的案
对犯罪嫌疑人逮捕后的侦查羁押期限不得超过二个月。案情复杂、期限届满不能终结的案件,可以经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延长一个月。因为特殊原因,在较长时间内不宜交付审判的特别重大复杂的案件,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报请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延期审理。
刑事案件立案侦查终结后的处理: 1、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确有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
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的程序为: 1、移送审查起诉。公安机关认为案件事实已经清楚,证据已经确定、充分,依照法律规定能够认定嫌疑人确有罪行,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2、撤销案件。在侦查过程中,发现不应对犯罪嫌疑人追究刑事
刑事案件法院不会侦查。侦查工作是属于公安机关、检察院的工作。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规定,公安机关对已经立案的刑事案件,应当进行侦查,收集、调取犯罪嫌疑人有罪或者无罪、罪轻或者罪重的证据材料。对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可以依法先行拘留,
对于补充侦查是好事是坏事没有绝对,看检察院想补充什么证据,如果是定罪证据不足,那么对于犯罪嫌疑人来讲,可能是件好事,如果是量刑证据不足,那就不一定是好事了,也许补充侦查完毕,证据更加充足,量刑更重。
刑事案件退回补充侦查的次数为二次。当犯罪的主要事实不清、主要证据之间存在矛盾的,或者是犯罪构成要件欠缺的,或者是主要情节未予查实等有其他对定罪量刑有重要意义的情形,应当进行补充侦查。
刑事案件逮捕后又退回侦查,说明案件所必需的证据材料还不够,证据还不确实、充分。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补充侦查的案件,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以二次为限,如果二次补充侦查后,仍然证据不足,不符合起诉条件的,检察机关应当作出不起诉的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