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骗取对方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骗取对方当事人财
刑法125条的内容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枪支、弹药、爆炸物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严重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刑法236条的内容: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奸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奸淫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强奸论,从重处罚。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使用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交的行为,或者故意与不满14周岁的幼女发生
民法总则第十条解读: (一)本条是关于法律渊源的规定,理论上法律渊源包括法律、习惯和法理。此次民法总则没有将“法理”规定进去是因为考虑到将来还有司法解释、指导性案例。 (二)就指导性案例而言,只能参照,不能引用。实务中,法官可以在说理中引用
罪责刑相适应原则又称罪刑均衡或者罪行相适应原则,是指“刑罚的轻重,应当与犯罪分子所犯罪行和承担的刑事责任相适应。”也就是根据罪刑的大小,决定刑罚的轻重。罪重的量刑则重,罪轻的量刑则轻。
内容: (1)被监护人取得或者恢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 (3)被监护人或者监护人死亡; (4)人民法院认定监护关系终止的其他情形。
考试作弊刑法的处罚标准是: 1、行为人在国家级考试中,组织考试作弊的,构成组织考试作弊罪,一般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并处或单处罚金;犯罪情节严重的,处3-7年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的,构成代替考试罪,
代替国家考试的,成立代替考试罪,是否判刑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代替考试罪是行为犯。即,只要实施了代替国家考试的行为,就成立代替考试罪。对于何为国家考试,《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组织考试作弊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1)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 (2)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犯罪较轻且自首的。 (3)应当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防卫过当(酌情);避险过当(酌情);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 (4)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
刑法总则和分则的关系的内容,具体如下: 1、是抽象与具体、一般与个别、普通与特殊的关系; 2、总则统率分则,指导分则;分则是总则原理、原则的具体体现,分则不得与总则相抵触; 3、刑法总则是关于刑法的任务、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以及关于犯罪和刑
刑法228条内容:【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
刑法191条规定,明知是毒品犯罪、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的违法所得及其产生的收益,为掩饰、隐瞒其来源和性质的。同时会依法没收实施以上犯罪的违法所得以及产生的收益,判处五年以下的有期徒刑,或者是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