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5
不可以继承的遗产如下: 一、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 二、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三、国有资源使用权。 四、承包经营权。 五、宅基地使用权。
遗产继承顺位如下: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无继承人的遗产范围: 1、承包经营权,承包经营权本身不能作为继承的客体,但承包所得收益在继承人死亡后可以作为遗产来继承。若继承人希望继续承包的则应根据合同或法律的相关规定办理变更合同手续。 2、与人身有关的和专属性的财产权,比如著作权、专利
胎儿一般不可以继承遗产,但可以在为其保留一定的份额。《民法典》规定,在遗产分割之时,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但是如果胎儿娩出时是死体的,就不能继承,保留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继承权顺序: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无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育子女和有赡养
遗产继承的方式有以下几种: 1、遗嘱继承,即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指定继承人继承自己的遗产; 2、遗赠是指被继承人生前订立遗嘱,将遗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人; 3、遗赠抚养协议是指被继承人与扶养人订立协议,由扶养人承担被继承人
我国的民法典规定,一般来说,遗产的继承分为两个继承顺序。配偶子女或父母属于第一继承顺序。弟姐妹、祖父母和外祖父母属于第二继承顺序。通常情况下,先从第一继承顺序的继承人开始继承。如果第一继承顺序里的继承人不继承,或没有第一顺序的继承人进行继承
不能被继承的遗产: 1、国有资源使用权。如采矿权、狩猎权、渔业权、水资源使用权、海洋、空间等使用权; 2、与被继承人的人身密不可分的人身权不能继承。如公民的姓名权、名誉权、荣誉权、肖像权等。 3、与公民的人身有关的债权、债务。 根据2021
法定继承又称为无遗嘱继承,是指由法律直接规定继承人的范围、继承顺序、遗产分配原则的一种继承方式。法定继承实际发生的条件主要有以下几种: 1、被继承人生前没有立下遗嘱; 2、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 3、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
房屋未办房产证的可以通过公证或者诉讼继承。继承人可以到区或市公证处办理继承权公证,由房地产测绘部门办理房屋面积测绘或转绘手续,持继承公证书、房屋测绘等证明到房地产交易中心申请继承登记或者携带相关材料到住房所在地法院依法起诉,取得法院判决书后
办房产他项权证需要的材料如下: 1、房地产抵押申请表; 2、抵押人身份证; 3、夫妻关系证明(结婚证或户口簿)或未婚证明; 4、借款抵押合同; 5、房屋所有权证、土地使用权证; 6、房屋评估报告书或抵押物价值协议书; 7、委托办理的,受托人
股权继承公证所需材料: 1、当事人的身份证明,即所有合法继承人的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2、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火化证明、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户籍注销证明等; 3、亲属证明。被继承人的配偶、子女和父母由死者单位出具; 4、继承人有放弃继承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