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11
离婚判决生效后不可以申请再审。如果法院的判决已经生效,那么当事人进行再婚的行为合法有效,缔结的婚姻是合法的婚姻。一旦法律允许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申请再审,就有可能出现再审判决与现实婚姻状态相矛盾的局面。
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解除婚姻关系的判决要求再审的,根据法律规定对这类法院判决、调解解除婚姻关系的案件,只有当事人就财产分割问题申请再审的可以立案,对申请婚姻关系再审的不予立案。
再次起诉离婚适用简易程序的三个月判决,适用普通程序的六个月判决。 根据《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四十九条审限 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
离婚败诉六个月可以再次提起诉讼。但原告能够提供材料证明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除外。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 起诉都需要准备以下材料: 1、起诉状一份并按被告的人数提供副
判决不离婚六个月可以再起诉。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到法院起诉离婚需要准备的材料如下: 1、民事起诉状; 2、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或者户口本; 3、结婚证或婚姻登记审查表等结婚证明
起诉离婚二审能否判离婚主要看夫妻双方感情是否已经破裂。 离婚诉讼进入二审程序后如果不能证实夫妻双方感情完全破裂是不会判离婚的,反之证实夫妻双方感情破裂的,一般会判离婚。证明夫妻双方的感情破裂的情形主要有: 1.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2.实施
判决后不可以再起诉,如果是一审判决书,可以向一审法院申请上诉,若是二审判决书,那自接到判决书之时起,判决书立即生效,不能再上诉,但如果有证据证明判决确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
法院判决不予离婚的如果有新情况新理由的随时可以再次起诉,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则在第一次起诉六个月后才能再次起诉,否则起诉法院也不会受理。
第二审人民法院判决宣告前,上诉人申请撤回上诉的,是否准许,由第二审人民法院裁定。在第二审程序中,原审原告申请撤回起诉,经其他当事人同意,且不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他人合法权益的,人民法院可以准许。准许撤诉的,应当一并裁定撤销一审裁判。
不可以重新起诉。终审判决,法院对案件的最后一级判决。实行两审终审制,中级人民法院、高级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二审就是终审。最高人民法院的第一审也是终审。中院的终审判决生效后不能再到地方法院重新起诉,起诉只能是上诉至省高院。
对于离婚起诉二十天还没有立案的情况,当事人可向法院查询是否已经立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七日内立案,并通知当事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应当在七日内作出裁定书,不予受理。
对于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在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情况下,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法院将不予受理。 但如果在六个月内出现新的情况、新的理由,或者被告提出离婚请求的,则不受该六个月期限的限制,法院就应当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