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检察院不可以调解,调解一般是由人民法院进行。双方当事人和解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应当听取当事人和其他有关人员的意见,对和解的自愿性、合法性进行审查,并主持制作和解协议书。
检察院可以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提起公诉的同时向法院提出量刑建议,建议使用缓刑。但法院是否会采纳检察院的量刑建议,要根据案情来具体分析。检察院具有量刑建议权,可以建议缓刑。量刑建议权是由代表国家行使追诉权的公诉人或公诉机关。量刑建议权作为来源于
检察院起诉到法院,对于起诉书中有明确的指控犯罪事实的,应当要开庭。法律规定,人民检察院认为犯罪嫌疑人的犯罪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依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应当作出起诉决定,按照审判管辖的规定,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并将案卷材料、证据移送
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有时间限制,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
在人民检察院作出不批捕决定之后,对公安机关放人的时间没有什么特别明确的规定,实际操作中公安机关应该在接到人民检察院不予批捕决定书之后就马上放人,最长也不会超过24个小时的。不予批捕的决定通常都是因为公安机关的证据不符合批捕条件。
检察院的职能:通过依照法律公正行使检察权,镇压一切叛国的、分裂国家的和其他反革命活动,打击反革命分子和对其他犯罪分子进行专政,维护国家的稳定统一。对诉讼活动实行法律监督中发现的司法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的非法拘禁、刑讯逼供、非法搜查等侵犯公民
只要符合条件案件到了检察院同样可以办理取保候审。如果案子移送到检察院是为了批准逮捕,检察院不批准逮捕(在证据不足、事实不清或情节轻微不需要批准逮捕的情况下),由公安局取保候审,案件事实清楚、证据充分后,继续移送检察院批准逮捕。
侵占罪是属于告知才处理的案件,只能进行自诉,不能转变成公诉。我国有相关法律中明确规定,侵占罪属于自诉案件的一种,如果受害人自己不控诉的话,则司法机关是不能主动受理的。
可以公开,但不是所有的起诉书都可以公开的,这需要遵守人民检察院的相关规定。检察院起诉书公开的相关规定,根据《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规定》为了保障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增强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透明度
是可以找的,只有当犯罪嫌疑人被判处刑罚,需要服刑的时候才需要收监。而法院开庭时案件尚处于审理阶段,并未对嫌疑人判处刑罚,所以在开庭的时候是不会进行收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