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对于公安机关移送起诉的案件,人民检察院决定不起诉的,应当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公安机关认为不起诉的决定有错误的时候,可以要求复议,如果意见不被接受,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提请复核。
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不符合起诉条件的,制作不起诉决定书,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公安机关,无需再将案件退回公安机关处理。检察院做出不予起诉决定后,对被查封、扣押、冻结的财物解封、对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解除强制措施,刑事诉讼终止。
自首可以去公安局或检察院,二者都属于公安机关。根据法律规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犯罪嫌疑人主动、直接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投案属于自首。或者先以信电投案的应当视为自动投案。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
不再追究。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的决定,应当公开宣布,并且将不起诉决定书送达被不起诉人和他的所在单位。如果被不起诉人在押,应当立即释放。可见,公安机关是不会再将不起诉人拘捕的。
在同一区域内,行政级别上,检察院要高于公安机关半级。以地级市为例,公安局隶属于市政府,是正县级机关,而检察院受上级检察机关领导,是副厅级机关。因此检察机关要高于公安机关。
要上报检察院。因为需要送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
公安局、检察院、法院三机关均有权决定采取取保候审措施,在公安局办理取保候审了,就不用再到检察院办理。材料移交到检察院后,如果没有到一年的期限,或者犯罪嫌疑人没有违反取保候审的规定,就不需要重新办理取保候审,也不需要交一次保证金。如果超过一年
公安局定的罪名检察院可以改罪名,公安局提起罪名的话,检察院会根据移交的案件的实际情况来确定是否更改罪行,如果适用罪行不合适的,是可以更改原有罪名提起公诉的。
案子的始和终最后都需要检察院来把关和决定的。公安机关只是根据决定来执行而已。公安局把案件移交检查院,说明侦查结束——侦查终结,但也不排除退回补充侦查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