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2.18
受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影响,北京要求企业推迟复工,工人推迟上班,有条件的企业还鼓励员工居家进行办公,避免人员的聚集。北京疫情期间休息不扣工资,工资按以下标准发放: 1、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疑似病人、密切接触者在其隔离治疗
疫情期间以工代训补贴政策如下:按每人每月500元标准给予企业以工代训补贴,最长不超过6个月(劳动者在不同生产经营主体就业的,申请补贴的月数总和不超过6个月)。对受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组织职工开展以工代训的,可根据组织以
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疫情期间工资延迟发正常。对已经发生甲类传染病病例的场所或者该场所内的特定区域的人员,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可以实施隔离措施,在隔离期间,所在单位不得停止支付其隔离期间的工作报酬。
疫情期间不上班是有工资发的。 如果是一个月内不上班的话,公司应当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工资。如果是超过一个月不上班,企业应当发放基础生活费,具体费用根据各地规定的办法执行。 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
上海疫情期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1、疫情期间工资不可以延迟发放,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 2、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疫情期间武汉的企业如果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停工停产的,工资照常发放;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在复工的情况下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的标准来发放;仍停工停产的,则只发合理的生活费。
疫情期间企业因为经营困难发工资延后合理。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用人单位拖欠劳动者工资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工资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
疫情期间企业生产经营困难的,延迟发工资合理。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工资应当以法定货币支付,不得以实物及有价证券替代货币支付。劳动者本人因故不能领取工资时,可由其亲属或委托他人代领。
疫情期间单位发放工资应当按照企业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企业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职工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职工提供了正常劳动,企业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如果用人单位在疫情期间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单位要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隔离治疗期间、医学观察期间或者被采取其他紧急措施,用人单位按劳动合同约定支付工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