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3.02.06
承揽合同解除条件包括: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履行期限届满前明确表示不履行主要债务的;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
承揽合同的特征如下: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为标的; 2、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具有特定性; 3、承揽人工作具有独立性; 4、承揽合同具有一定人身性质; 5、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有偿合同、双务合同; 6、承揽合同强调履行的协作
承揽合同纠纷的解决办法: 1、可以由承揽人和定作人进行协商,达成一致的意见; 2、可以由仲裁机构依法作出裁决; 3、可以由人民法院先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则及时作出判决。
承揽合同的管辖权是: 1、因承揽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2、承揽合同的当事人书面协议管辖地点的,如无违反法律规定,约定地点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因合同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但合同中对履行地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 1、质量; 2、数量; 3、报酬; 4、承揽方式; 5、履行期限; 6、承揽的标的; 7、材料的提供; 8、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承揽的标的、数量、质量、报酬,承揽方式,材料的提供,履行期限,验收标准和方法等条款。 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承揽合同法律的规定有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承揽包括加工、定作、修理、复制、测试、检验等工作。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承揽合同的解除可以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一、双方协商解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六十二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事由。解除合同的事由发生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 二、法定解
确定承揽合同履行地如下:一般以约定的履行地为准。若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
承揽合同关系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关系。 在承揽合同中,完成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一方为承揽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一方称为定作人。承揽合同的承揽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数人。在承揽人为数人时
关于承揽合同的司法解释,本条规定了承揽合同的定义和承揽合同的主要种类。 承揽合同具有下列特征: 1、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目的承揽合同中的承揽人必须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定作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取得承揽人完成的一定工作成果。 2、
承揽合同的特征: 1、承揽合同的标的是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的工作成果,而不是一般的商品。 2、工作成果不仅要体现定作人的要求,而且要有相应的物质形态。 3、承揽人是自己的名义,并应以自己的设备、技术和劳力完成主要工作。 4、承担合同是诺成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