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2.21
(一)被告侵权使原告利润减少的数额。这种方法在实践中也是很少操作的,因为诉讼中的当事人是相对的,但是原告的损失可能是由许多的侵权人共同造成的,很难证明原告损失份额里是由于相对被告的原因占多少份额,这种比例是很难确定的,所以这种计算方法实践中
根据有关规定: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罚款金额是罚款一百至五千元;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对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歪曲、
对故意侵犯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情节严重的,可以按照权利人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确定数额的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给予赔偿。具体赔偿的数额是由法院来决定的,一般由审判的法院根据侵权情节、侵权所造成的影响等各方面来判决。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
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给予赔偿,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违法所得给予赔偿。 2、赔偿数额还应当包括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3、权利人的实际损失或者侵权人的违法所得不能确定
被起诉著作权侵权的处理办法为: ⒈首先确定案件是否属于该法院管辖,若符合管辖规定就收集相关的证据或者委托律师积极应诉,配合法院各项工作安排。 ⒉签收法院送达的各种诉讼文书,包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举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3000元/件,可上浮50%,下浮不限;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按争议标的额比例,在规定的幅度内,分段按比例累加收费: 诉讼标的额收费比例 1万元以下(含1万元)500
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的规定,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认定的标准和原则如下: 1、全部赔偿原则。可计算权利人的实际损失的,侵权人按权利人全部实际损失给予赔偿。这里所说的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来计算
著作权的侵权赔偿数额的认定标准有以下几点:1、按照权利人的实际损失赔偿;2、实际损失,可以根据因侵权导致的复制品发行的减少量计算,或者侵权复制品的销售量计算,数额为以上两个“量”乘以复制品的单位利润;3、实际损失难以计算的,可以按照侵权人的
所谓著作权,也称版权,是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对已经创作出来的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此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的作品、图书、录音、录像制品和假冒他人署名的美术作品。所谓作品,是指人们借以表现自己思想、情感的文学、艺术和科学方面的智力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