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1.30
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投诉后,必须在5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并最多在两个月内结案;劳动监察部门在接到劳动者的举报后,必须在7天以内决定是否立案受理,最长结案期限与举报的结案期限一样都是两个月。对于到劳动者投诉案件,如果劳动监察因为不受
劳动监管大队应当自立案之日起60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复杂的经批准可以延长30个工作日。调查完成后作出以下处理:对情节轻微且已改正的,撤销立案;对依法应当受到行政处罚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其他。
劳动监察大队的受理范围:对单位内部规章制度违法的投诉;对单位不及时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投诉;对单位违法规定使用童工的投诉;以及对单位不为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提供特殊保护的投诉等。
劳动监察大队并不能够进行劳动仲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才是进行劳动仲裁的部门。劳动监察大队是对用人单位的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并进行纠正的部门,可受理劳动者的投诉,但不能受理其仲裁申请。
劳动仲裁搞不定找劳动监察大队无用,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投诉是劳动仲裁的前置程序之一。劳动仲裁仍未解决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劳动仲裁搞不定找劳动监察大队也是没用的。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应当先向劳动监察大队举报,对劳动监察大队处理结果不满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托欠工人工资劳动仲裁以后可以找劳动监察大队调解,但是如果调解不成的,应当按照裁决书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于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劳动监察大队处理欠薪的方式。劳动监察大队属于管理欠薪的部门之一。具体处理方式如下:1、登记立案。对发现的违法行为,经过审查,认为有违法事实、需要依法追究的,应当登记立案;2、调查取证。对已立案的案件,应当及时组织调查取证;3、处理。在调查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