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10.09
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规定如下: 1、申请执行异议应当提交相关的执行申请书; 2、符合条件的执行异议申请,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如果材料不齐备的可以通知当事人补齐; 3、异议不成立的,法院裁定驳回异议,异议成立的,裁定撤销异议的执行行为。 一、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其中关于执行异议的重要条文如下: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一)查封、扣押、
执行异议司法解释就是指《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维护当事人、利害关系人和案外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民事诉讼法等法律规定,结合人民法院执行工作实际,制定该规定。大体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对于执行异议之诉作出了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载明异议的具体内容的申请书,同时需要提交异议人或者复议申请人的身份证明、相关证据材料、送达地址和联系方式。
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
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其中关于执行异议的重要条文如下:第七条当事人、利害关系人认为执行过程中或者执行保全、先予执行裁定过程中的下列行为违法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进行审查: (一)查封、扣押、
关于执行异议的司法解释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异议人提出执行异议或者复议申请人申请复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申请书应当载明具体的异议或者复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
最高院执行异议司法解释存在以下规定:提出执行异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申请书,载明具体的异议请求、事实、理由等内容;符合受理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三日内立案,并在立案后三日内通知异议人和相关当事人;其他。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办理执行异议和复议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经2014年12月29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638次会议通过,2015年5月5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该《规定》共32条,自2015年5月5日起施行。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办理执行
人民法院执行被执行人对他人的到期债权,可以作出冻结债权的裁定,并通知该他人向申请执行人履行。该他人对到期债权有异议,申请执行人请求对异议部分强制执行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被执行人不能清偿债务,但对本案以外的第三人享有到期债权的,人民法院可以依申请执行人或被执行人的申请,向第三人发出履行到期债务的通知。还明确规定了次债务人不能对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到期债权予以否认。
阻碍执行职务司法解释: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阻碍人民警察依法执行职务的,从重处罚。以暴力、威胁方法阻碍警察和其他国家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处三年以
执行小产权房司法解释如下:小产权房未经任何国家相关部门和环节审批,无法取得国家承认的房屋所有权证,属于法律禁止拍卖的财产,其作为没有房产证的房屋无法进入拍卖程序,但是可以采取以物抵款的方式进行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