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1.04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裁决存在《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49条的情形之一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合同仲裁裁决不服的处理方法: (1)申请撤销裁决,当事人申请撤销裁决的,应当自收到裁决书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2)申请不予执行裁决,人民法院认定执行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裁定不予执行。
仲裁结果出来后按照仲裁决定书上的决定执行。劳动仲裁结果出来后,也就是仲裁裁决书下达后,在15日内,双方不服,可以上诉至当地的人民法院,如果15日内双方未上诉,裁决书生效,申请人可以拿着裁决书去单位执行。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人民法院执行仲裁裁决应当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1)必须有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 (2)必须向人民法院递交申请执行书和据以执行的法律文书。 (3)申请执行仲裁裁决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
劳动仲裁裁决撤销情形有: 1、适用法律、法规确有错误的; 2、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无管辖权的; 3、违反法定程序的、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等其他法律规定的情形。
当事人向由被执行人住所地或者被执行的财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执行已经生效的仲裁裁决。《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
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但终局裁决的情形只能由劳动者起诉。劳动争议案件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劳动合同履行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劳动合同履行地不明确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如果是用人单位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撤销该仲裁裁决或者依法向法院起诉;如果是劳动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也可以及时向法院起诉维权。期满不起诉的,仲裁裁决一般就会生效。
对劳动仲裁裁决不服,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进行起诉。 如果一方当事人在有效期内既不起诉又不履行裁决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向当地的人民法院申请进行强制执行。 如果当事人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应在收到裁决书之日起的15日内及时的向法院起诉。
可以向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如果没有支持的再审申请,还可以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各级人民法院院长对本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书,发现确有错误,认为需要再审的,应当提交审判委员会讨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