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聚众斗殴罪是指为了报复他人、争霸一方或者其他不正当目的,纠集众人成帮结伙地互相进行殴斗,破坏公共秩序的行为。寻衅滋事罪是指肆意挑衅,随意殴打、骚扰他人或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或者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行为。
根据《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寻衅滋事罪的构成要件包括: 1、客体 侵犯的客体是公共秩序。所谓公共秩序包括公共场所秩序和生活中人们应当遵守的共同准则。 2、主体 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
寻衅滋事的犯罪客体是公共秩序。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或者)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中的主犯一般是带领或者指使进行寻衅滋事行为的人。主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行为人实施寻衅滋事行为,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寻衅滋事界定为: 《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行为人为寻求刺激、发泄情绪、逞强耍横等,无事生非,实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的行为的,应当认定为“寻衅滋事”。行为人因日常生活中的偶发矛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
寻衅滋事罪导致一人轻微伤的,不属于情节恶劣,判处的刑罚相对要轻一些,但是具体判多久,要根据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年龄、有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认罪态度等而定。
寻衅滋事罪导致一人轻微伤的,不属于情节恶劣,判处的刑罚相对要轻一些,但是具体判多久,要根据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年龄、有没有减轻处罚的情节,认罪态度等而定。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随意殴打他人,致一人以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情节恶劣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寻衅滋事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所规定的:第二条随意殴打他人,破坏社会秩序。致一人以上轻伤
寻衅滋事比打人致轻伤量刑更重。行为人构成寻衅滋事罪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纠集他人多次实施寻衅滋事行为,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轻伤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行为人致三人轻微伤的,可以构成寻衅滋事罪。法律规定,如果行为人破坏社会秩序,随意殴打他人,并且具有致一人以上轻伤或者二人以上轻微伤的情形的,能认定为行为人随意殴打他人且情节恶劣,故其依法构成寻衅滋事罪。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破坏社会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但是行为人认罪、悔罪,积极赔偿被害人损失或者取得被害人谅解的,可以从轻处罚;犯罪情节轻微的,可以不起诉或者免予刑事处罚。
认定: 1、本罪的犯罪客体是社会秩序。 2、寻衅滋事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凡已满16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均能成为本罪的主体。 3、寻衅滋事罪的主观方面是直接故意,即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破坏社会秩序的危害结果,并且希望这种结果发生。 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