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4.30
故意伤害罪在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故意伤害罪侵犯的客体是他人的身体健康权,故意伤害罪的主体为一般主体。
构成寻衅滋事罪。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交通事故辩护词的书写要求:主要围绕被告人犯罪事实,主观动机,社会危害性较小,认错积极性等方面请求从轻处罚。本案被告人陈某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犯罪事实,可以从轻处罚。
区分故意伤害致死与故意杀人既遂、故意伤害与故意杀人未遂的界限,关键是要查明行为人故意的内容。如果行为人明知是自己的行为会造成死亡的结果,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的发生,即使没有造成死亡结果,应定故意杀人罪,如果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伤害
两罪犯罪故意内容不同。故意杀人罪的故意内容是剥夺他人生命,希望或放任他人死亡结果的发生,而故意伤害罪的故意内容只是要损害他人身体,并不是剥夺他人的生命。即使伤害行为客观上造成被害人的死亡,也往往是由于行为时出现未曾料到的原因而致打击方向出现
寻衅滋事罪量刑标准是: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寻衅滋事罪是指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破坏社会秩序
寻衅滋事行为是指具有责任年龄、责任能力的自然人,在公共场所无事生非,起哄闹事,随意殴打、追逐、拦截、辱骂他人,强拿硬要,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破坏公共秩序,但情节尚不严重,还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寻衅滋事行为有如下表现
寻衅滋事罪致人重伤的量刑标准同时构成寻衅滋事罪和故意伤害罪。根据犯罪事实,依照处罚较重的犯罪定罪处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
寻衅滋事罪可以刑事和解。如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通过赔偿、道歉等方式获得被害人谅解,被害人自愿和解,并且符合刑罚在三年有期徒刑以下等条件的,可以刑事和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