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6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
增值税专用票是财务记账报税的重要凭据,一旦丢失,会给购销双方带来一定的损失和风险。 1、登报:确认发票丢失后,第一步需要去联系报社,进行丢失登报,注意要在地级市以上的报社登报,不然就白登了。 2、取回报纸和收据:登报一般2-3天就可以见报了
1、作为购买方,只是丢了发票的抵扣联,那么这时候大家不必慌张,你可以继续完成发票查询系统发票勾选确认或者使用发票那一联进行认证,然后复印发票留作存档。 2、如果说两联都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你可以向出售物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一方,协助提供相应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后,应当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应于发现当日书面向发现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接受税务机关行政处罚,购货方纳税人可凭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直接勾选抵扣或扫描认证,销货方无需再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开具证明。
丢失增值税普通发票是有处罚的。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没有按照规定存放和保管发票的,税务机关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当发票联丢失时,不能再开具红字发票冲销。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联丢失,需与供货方联系,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入账。记账联复印件必须加盖开票方公章,且在购货方主管税务机关盖章备案。记账联原件在开票方留存,购货方不能直接将记账联拿回记账。对丢失已开具的
一般纳税人若是弄丢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发现发票丢失当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并在公开发行的报刊上刊登遗失声明。办理发票挂失损毁报告应提供以下材料: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刊登遗失声明的版面原件和复印件。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家还可以点击了解增值
1.如果是纳税人遗失了空白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在发现发票丢失当天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报告,然后纳税人还需要向税务机关提供遗失发票的相关信息,比如纳税人名称、遗失份数、遗失发票号码等情况,填具税务机关印制的专用表单后,持IC卡到国税主管机
1、作为购买方,只是丢了发票的抵扣联,那么这时候大家不必慌张,你可以继续完成发票查询系统发票勾选确认或者使用发票那一联进行认证,然后复印发票留作存档。 2、如果说两联都丢失(发票联、抵扣联),你可以向出售物品或者提供服务的一方,协助提供相应
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可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以下简称《证明单》),作为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 如果丢失
1、一般纳税人丢失已开具专用发票的发票联和抵扣联,这种情况的增值税发票丢失怎么办。如果丢失前已认证相符的;购买方凭销售方提供的相应专用发票记账联复印件及销售方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出具的《丢失增值税专用发票已报税证明单》,经购买方主管税务机关审
增值税专用发票丢失是在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经营过程中经常发生的。在丢失了增值税专用发票后,首先应分清丢失发票的责任,如是销售方的责任,应接受税务机关作出的未按规定保管发票的处罚;而如是购买方的责任,需要求对方出具丢失发票的说明或主管税务机关对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