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7.21
代位继承是本位继承的对称。又称“间接继承”。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的制度。在代位继承中,死亡的继承人是被代位人。代替被代位人行使
新高考模式由传统的文理分科,改成了“3+3”模式,即3门必考科目(语文、数学、英语)加上3门自选科目(政史地、物化生)中任选3科;或“3+1+2”模式,即3门必选科目(语数外)+限选科目(物理和历史)2选1+任选科目(政治、地理、化学、生物
遗嘱继承的形式有:公证遗嘱、代书遗嘱、自书遗嘱、录音录像遗嘱、打印遗嘱、口头遗嘱。遗嘱继承是指按照遗嘱人生前所立的遗嘱确立遗产的继承人及遗产处理的一种继承方式。
代位继承人存在以下情形的,不享有继承权: 1、继承人留有遗嘱的。 2、享有继承权的继承人中没有直系血亲的。 3、代位继承人存在故意杀害其他继承人等行为的。
法律规定的继承方式包括: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则按照协议办理。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遗产继承有3种形式,分别是:1、法定继承。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2、遗嘱指定继承,特殊情况还有代位继承。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3、有遗嘱的,按照遗嘱
房产的继承方主要有以下三种: 1、诉讼继承,各继承人通过诉讼确定对被继承人名下的房产进行继承; 2、法定继承,继承人是被继承人的法定继承人; 3、遗嘱继承,被继承人死亡前留下遗嘱,将房屋的分割处理进行了明确有效的约定。
1、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人不受辈数的限制。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
在转继承中,若发生了符合代位继承法定条件事实的,则在继承开始时应当按照代位继承的规定构成转继承的条件分配遗产。代位继承,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或被宣告死亡,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亲属代替被继承人子女的继承顺序,继承被继承人子女
继承法已经失效,目前新生效的民法典规定的遗嘱继承有以下几种形式:公证遗嘱、代书遗嘱、口头遗嘱、打印遗嘱、录音录像遗嘱、自书遗嘱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遗嘱继承形式。
继承法规定的继承方式有法定继承、遗嘱继承、遗赠抚养协议,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