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6.13
妻子死亡第一继承人有:配偶、子女、父母。且前述所称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人死亡后,其个人所有的车辆作为遗产,有遗嘱的,按照遗嘱或遗赠办理,没有遗嘱的,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应当先将共同所有的财产的一半分出为配偶所有,其余的为被继承人的遗产。 法定继承中,遗产按照下列顺
有义务。在父母死亡或者没有能力抚养未成年弟、妹的情况下,有负担能力的兄、姐是有抚养弟、妹的义务的。“长兄如父,长姐如母”的说法和做法不仅是我国一直流传下来的传统美德,事实上也是法律的明文规定。当然,这里需要强调的是,兄、姐都应当具有相应的负
1、继承权的区别。继承人的继承权通常是根据与被继承人的关系来排序;而被继承人则没有继承权。 2、指定权利不同。继承人没有被继承人的继承指定权;被继承人可以通过立遗嘱、公证等方式来选择自己财产的继承权。 3、生命权不同。通常被继承人再被继承时
继承人需要承担被继承人的债务。 继承遗产应当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缴纳税款和清偿债务以他的遗产实际价值为限。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偿还责任
父母的房子其兄弟有继承权,但是只有在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或者第一顺序继承人放弃继承等情况下才享有,因为兄弟姐妹属于第二顺序继承人。这里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兄弟姐妹协商处理遗产有效,继承人应当本着互谅互让、和睦团结的精神,协商处理继承问题。遗产分割的时间、办法和份额,由继承人协商确定;协商不成的,可以由人民调解委员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一般情况下兄弟姐妹之间不具有抚养义务,因为抚养义务一般是父母的。但是父母没有抚养能力或者都去世的,有抚养能力的兄姐就有抚养弟妹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也有扶养的义务。
如果没有相关的书面协议,或者没有证据证明双方确有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则房子登记在父母名下就是父母的财产,父母死后就是父母的遗产,其他兄弟姐妹就有权继承。反之能证明借名买房的事实存在,则房子就是自己的财产,其他兄弟姐妹无权继承。
兄弟姐妹之间一般情况下没有相互抚养的义务。但是如果父母双亡或者没有抚养能力的,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这种情况下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没有赡养义务。赡养是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依照相关法律的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
父母还在世并且有抚养能力之时,兄姐对弟妹没有扶养义务。但是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 兄弟姐妹之间在特殊情况下有扶养义务。 在一般情况下,未成年子女应由其父母抚养,子女之间不发生扶养与被扶养的权利义务关系。但是在特定条件和特定情况下,兄、姐与弟、妹之间会产生有条件的扶养义务。 民法典规定,有负担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