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09
身份证丢失补办流程: 1、申请人或代补办人到常住户口所在地公安机关(一般为公安派出所)办理补办手续。 2、填写《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3、工作人员校验户口簿和审阅《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 4、缴纳证件工本费用并领取办理回执。 5、收到
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公民办理丢失补领证件的行为本身就告知了公安机关证件丢失的事实,不需要再办理挂失和登报声明,也没有相关法律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必须这么做。如果居民身份证丢失被他人冒用,冒用者及审
补办身份证的,一般需要经过以下的4个步骤:1、申领人需要准备好本人的居民户口本以及其他可能需要的材料;2、接着申领人需要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进行申请;3、派出所进行人像采集和指纹采集;4、最后申领人缴纳工本费,在发放居民身份证登记表上签字并且
身份证丢失了,可以拿着户口本到当地派出所补办。办理身份证的规定: 1、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2、交通不便的地区,办理时间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的时间不得超过三十日。 公民在申请领取、换领、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有关规定,公民丢失居民身份证后应当向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丢失补领。根据规定,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收取工本费40元。 公安机关向申领、换领、补领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证件工本费,应当严格按照
身份证丢失了一般可前往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或当事人现居地公安机关申请挂失。且申请挂失身份证,需当事人递交书面申请表、居民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公安机关应当自公民提交《居民身份证申领登记表》之日起六十日内发放居民身份证。
目前公安机关并没有强制规定居民在身份证丢失后要进行挂失,身份证丢失后,本人应尽快携带户口簿到户籍所在地的公安分局户政大厅,进行丢失补证的申报;民警对户口簿、本人、电脑户籍上的信息核对后,对当事人进行信息采集和证件办理;信息采集完毕后,当事人
遗失身份证后,遗失人应该立即到公安机关报失,一般是先到管辖工作单位的派出所挂失,即依法前往常住地的派出所挂失。然后,可以请家人代为到家乡的乡镇派出所挂失。
身份证丢失之后只需要携带户口本原件前往公安机关补办即可,完成补办手续之后需要等待两个月以内的时间等待身份证下发。若我们近期有使用身份证的需求,就可以在补办身份证之后办理一个临时身份证,它可短暂代替身份证使用,只需三天就能拿到。
身份证丢失的,带本人户口本的单页原件和复印件,之后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补办身份证,户口登记机关检查之后,符合条件的就会给当事人办理。如果是外地的,可以咨询当地的公安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