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将高空坠物定为危害公共安全是合理的。公共安全是指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而故意从高空抛弃物品,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如果高空抛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能够以危害公共安全罪中的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罪处罚。
大风高空坠物砸人责任是建筑物的使用者和管理者、或者是使用人。在大风等自然恶劣天气下的坠物伤人案件中,一般的相关责任人可能会以天气恶劣,属于不可抗力为由辩护,但是,该理由往往得不到支持,因为在有天气预报等条件下,当事人应该预知可能存在的坠物风
车辆已经投了保险,并且在赔偿的范围内的前提下,是需要赔偿的。如果不在保险赔偿范围的,被侵权人还可以向以下人员赔偿: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的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
高空坠物相关保险的购买方式包括:前往专业的保险公司购买;通过保险代理人购买;通过代理机构购买;通过网站购买;通过电话销售购买等。我国《民法典》规定,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及其搁置物、悬挂物发生脱落、坠落造成他人损害,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
法律上高空坠物由国家土地房屋管理局管理。该部门对于此类事故是有着宣传避免的责任,并对涉及到容易发生高空坠物的房屋,需要及时整顿,对于不符合规定的,有作出处罚的权利。
高空坠物伤人的,如果有监控拍到实施该行为的人,那么可以据此确认侵权人。如果没法拍到的,也没有其他方法可以找到侵权人的,除了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那么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都可以确认为侵权人。
1、不主动抛物. 2、注意检查房屋门,窗边沿螺丝和窗框是否出现松动脱落、外窗玻璃是否变形。 3、购买高空坠物险。 4、关注警示牌通告。 5、尽量走内街。 6、刮风下雨天更要注意。 7、购买人身意外保险。
高空坠物伤人的,可以报警处理。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但是如果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建筑工地防高空坠物的保护措施: 一、根据不同的安装部位和不同季节制订针对性强的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护用品提前到位; 二、进入现场必须戴安全帽,高空作业必须戴安全带,并系在牢固的结构上,专人进行检查保持完好状态; 三、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体格检
建筑工地高空坠物是属于城乡建委、县规划局和县材政局等有关部门共同监管的。但若是发生建筑工地高空坠物行为,建议立即报警处理,确定侵权人后,在进行民事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