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施工过程中高空坠物导致他人损害的,由建设单位施工方承担赔偿责任。若是因第三人原因导致的,有权向第三人追偿。因其他责任人的原因,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其他设施倒塌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其他责任人承担侵权责任。
高空坠物的侵权案件实行举证责任倒置。 高空坠物的举证责任由加害人承担,也即由被告人来承担举证责任。 被高空坠物砸伤责任归侵害人,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发生高空坠物现场没有证据的,受害人可以申请鉴定机构进行DNA鉴定,看能否锁定侵权人。到小区物业调取事发地的监控录像,看是否拍下了侵权过程。如果都没作用的,受害人可以将小区内所有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列为共同被告,向法院起诉要求他们承担公平责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
装修高空坠物的责任划分是: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
一楼小院防止高空坠物频频发生的措施。 一、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根据《住宅设计规范》第423条,住宅的公共出入口位于阳台、外廊及开敞楼梯平台的下部时,应采取设置雨罩等防止物体坠落伤人的安全措施。 二、发布高空坠物告示。
小区高空坠物致人死亡的,应当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难以确定侵权人的,由可能加害的小区业主承担补偿责任,小区业主可以通过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而免除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小区业主赔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高空坠物伤人找不到当事人时法律规定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对受害人给予补偿,即由楼上的人全体平均补偿给受害人,这个楼上的人不限于业主,他可能是承租人、还可能是侵权行为发生时的临时使用人。以补偿的方式填补受害人的损害,既保护了受害人的合法权
我国法律对高空坠物的责任确定:一般来说,高空抛物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无法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
高空坠物造成他人受伤的,由侵权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赔偿后,有其他责任人的,有权向其他责任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