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15
高空坠物找不到责任人:高空坠物造成损害的民事责任的民事责任由坠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承担。如果所有人或管理人不清楚,不能确定具体的受害人,可能受害的建筑物的所有人或管理人应当按份承担赔偿责任,但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该规定还限制了责任人,
高空坠物没人管的,如果不是人为导致高空坠物的,建筑物所有人、管理人或者使用人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如果是人为抛物的高空坠物没有管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承担责任。
在车辆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车辆损失保险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高空坠物砸到车辆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机动车商业保险示范条款(2020版)第一章机动车损失保险第六条规定保险期间内,被保险人或被保险机动车驾驶人(以下简称“驾驶人
新车被高空坠物砸坏了之后,保险公司一般是会进行赔付的;但车辆的挡风玻璃所适用的是单独的保险种类,因此挡风玻璃损坏之后保险公司可能不会进行赔偿。我国《民法典》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
根据民法典规定,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的,应当
高空坠物致人受伤的责任承担如下:如果有明确证据证明高空抛物的实施人,由实施人承担赔偿责任; 如果找不到具体加害人,受害人可以向所有可能加害的人追责。即使没有抛物行为,除非能自证清白,否则业主将共同承担责任。
市区内建筑工程高空坠物的危害有: 1.建筑工程高空坠物轻则损伤财物安全、致人受伤,重则致人死亡; 2.建筑工程高空坠物责任主体无法明确到个人的,引发大范围的连带责任。
从建筑物抛出或坠落的物体造成他人人身伤害的,由侵权人来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如果侵权人尚不明确,则由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另外,自《民法典》生效实施后,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若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