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时间:2022.09.21
农村宅基地使用权是我国特有的一项独立的用益物权,是农村居民在依法取得的集体经济组织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并对宅基地进行占有、使用和有限制处分的权利。它具有严格的身份性、无偿使用性、永久使用性、从属性及范围的严格限制性等特点。其
自愿选择宅基地处置方式 转户与退地不挂钩,转户居民可自愿选择保留、按规定在本集体经济组织内部流转、退出等三种方式处置其农村宅基地及附属设施用地。上面就是重庆市宅基地复垦政策的一些细节了。
“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是我国的基本国策。农村经济的迅速发展,农民生活水平日益提高,农民对住房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以致部分农村出现“弃老宅、建新宅、占耕地”的建房现象。一方面是大量农田被
农村宅基地复垦后土地的归属保持不变,归属于原所有权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集体土地实行村民小组、村和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制度,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改变所有权的归属。同时《国土资源部关于做
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说,今后3年我省要完成24万滩区群众迁建任务,涉及人口多、资金需求量大,任务非常艰巨。我省把黄河滩区居民迁建产生的节余指标纳入省域内A类复垦券交易范围,为滩区居民迁建开辟了重要筹
2021年农村一户一宅基地政策如下: 1、农村村民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宅基地面积不得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标准; 2、历史上形成的居住基地面积过大、“一户多宅”等问题,要按照有关政策法规处理。在人均土地面积较小,不能保证家庭有宅基地的
农村宅基地的买卖是可以的,但有很多的限制买卖的条件,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已经得到本村的村民委员会同意,并最后取得乡级政府的批准; 转让人和受让人都是同一个村的村民; 受让人确实没有宅基地,申请符合宅基地规定的条件; 宅基地使用权必须
宅基地的性质是集体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村民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按照《继承法》有关遗产内容的第三条中,不属于遗产继承范围,不能继承。宅基地只能在本村团体内流通。依据《土地处理法》,宅基地并不是实在含义上的产业,仅仅一种使用权,拥有权归村团